持有電子煙恐重罰10萬! 屏縣府即日起設置專用回收桶 呼籲民眾主動投遞免受罰 【點傳媒記者林家慶報導】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菸害防制法》修法規劃,未來「持有」電子煙將納入行政罰,最高可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屏東縣政府自9月8日起於衛生局及各鄉鎮市衛生所設置「電子煙專用回收桶」,提供民眾自主投遞回收,呼籲持有電子煙的鄉親把握機會儘速清理,以免修法過後 地方 點傳媒News586 15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