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政府變台糖脫罪共犯! 藍營質疑「南僑罰300萬、台糖不用通報」雙標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針對衛福部、經濟部接連替台糖解釋「不用通報」,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4日批評,政府不是在解釋食安法,而是在替台糖找脫罪理由!他指出,根據食安法第三條與第七條,「產品」本就包含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台糖既已買進中聯油品,並得依食安法授權進行檢驗,足認該油品已屬產品原材料,而當台糖自主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針對衛福部、經濟部接連替台糖解釋「不用通報」,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4日批評,政府不是在解釋食安法,而是在替台糖找脫罪理由!他指出,根據食安法第三條與第七條,「產品」本就包含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台糖既已買進中聯油品,並得依食安法授權進行檢驗,足認該油品已屬產品原材料,而當台糖自主
中聯油脂生產大豆沙拉油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台糖是否應通報一事,衛福部與經濟部近日相繼表態,引發在野質疑。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4)日表示,衛福部與經濟部並非在解釋食安法,而是在替台糖尋找脫罪理由。他指出,依食安法第三條、第七條規定,「產品」本涵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台糖既已購入中聯油品
抗議毒油絕食154小時落幕,食安風暴持續蔓延,台北市議員楊植斗今天(4日)接受中廣新聞網千秋萬事專訪,直言毒油就是系統性的人禍,針對台糖早驗出超標7倍,卻說沒有義務通報,怒轟自掃門前雪,身為一個人的資格都不配,「如果以後驗到老鼠藥或農藥,還是完全不通報嗎?」針對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表示,通報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針對台糖公司於今年5月發現中聯油脂311號油槽原料油檢出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疑慮一事,高雄市議員陳美雅表示,食品安全的核心精神就是「預防」,不是等危害發生後才補救。陳美雅指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即應採
台糖今年5月採購由中聯製造、福懋供應的油品原料,經檢驗發現苯駢芘含量超過法規標準。不過,相關業者在得知檢驗結果後,未依規定立即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3日晚間表示,經查核確認中聯與福懋公司違反通報義務,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分別裁處最高額新台幣300萬元罰鍰。台中市食安處指
中聯致癌油爭議持續延燒,對於外界質疑台糖早在今年5月就已知情卻未通報一事,經濟部2日發布4篇文章為台糖澄清台糖並非《食安法》規範的通報義務人,還說台糖是用高標準進行自我檢驗的乖寶寶,還說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對此,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今天(3日)發文表示,經濟部所稱的不應無限上綱,無法取代
中聯致癌油案重創食安,台糖被發現五月就知情,經濟部從連發4文為台糖辯護,不僅指稱「台糖非食管法通報義務人」、「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就像去菜市場買菜,不會通報整個菜市場的攤商誰有爛菜葉」,更稱讚「台糖是用高標準自我檢驗的乖寶寶」。對此,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今(3)日表示,經濟部說「通報義務
台糖5月就得知中聯油品原料苯駢芘超標,只通知上游中聯及福懋,台中市府昨晚依食安法,重罰中聯、福懋各300萬。市長盧秀燕今天(4日)表示,法院文書提到台糖知情不報,市府立刻查廠開罰,感嘆中央還說台糖是好寶寶,真是人民悲歌。盧秀燕並感謝檢察官陳宏達挺身而出,打臉中央曲解法令、罔顧食安。(寇世菁報導)中
台中地院日前揭露,台糖今年5月即發現代工廠中聯油脂生產的粗油苯駢芘超標達7倍,但僅拒收原料,未通報主管機關;經濟部日前回應稱「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對此表示不贊同,質疑經濟部是否真正理解我國食品安全法制,並引「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指出,食品業者發現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針對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苯(a)駢芘事件,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食安事件不應停留在中央與地方的責任爭論,人民關心的是食安法漏洞在哪、如何修補。市占率高、供應範圍廣的大型製油業者,應負起較高的自主管理與資訊申報責任,每一個重要節點都應留下可供主管機關查核的資料。衛生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