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一名24歲洪姓男子將紙本五倍券拿至影印店複印,面額5000元的五倍券瞬間翻倍,隨後帶著家人至牛排館點了雞排與豬排享用,用假造五倍券結帳時被業者識破,高雄地檢署依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起訴,洪男最重將面臨10年徒刑。
檢方調查,8日中午洪男先至鳳山區的超商領取紙本振興券,隨後前往附近影印店複印,為了避免影印店老闆起疑,向對方聲稱複印只是為了紀念用。
順利將五倍券升級成十倍券的洪男,當日晚間6點帶著弟弟前往鳳山一家牛排館,點了厚重豬排、雞腿排享用,總花費約190元,並拿偽造振興券結帳,當場就因紙質太過粗糙被業者識破。
洪男隨後向業者辯稱,振興券是從超商取得,不知是真是假,隨後從口袋掏出200元現金結帳,但業者仍通報警方到場,員警遂逕行將洪男逮捕,另外在其住處發現其餘6張偽造振興券。
檢方認為,洪男雖有輕度智能障礙,但在被牛排店老闆識破後,尚有能力狡辯,顯然辨識能力未受影響,全案偵結後,依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