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解決沙灘車活動長期缺乏明確管理所衍生的交通安全與環境問題,擬定「沙灘車自治條例草案」,規劃三棧溪以北為試辦專區,未來業者須提出完整營運計畫並經審查通過才能營業。然而,縣議員對草案內容提出質疑,認為農地非農用及車輛行駛一般道路等規範仍不清楚。
花蓮新城三棧溪口過去沙灘車活動盛行,全盛時期最多有24家業者經營,吸引不少遊客慕名而來。然而,由於管理機關不明確,沙灘車產業長期處於灰色地帶,曾發生沙灘車行駛上一般道路的情況,不僅影響交通安全,也破壞環境、製造噪音,引發民怨。加上接連遭遇地震、洪災,觀光人潮銳減,部分業者撐不下去而結束營業。沙灘車教練老羊表示,花蓮從事觀光生意涉及太多活動,不僅牽涉沙灘車業者,還有很多其他活動,一定需要一些基本的建築去支撐這些活動。
沙灘車亂象多 花蓮縣府公告自治條例草案
為解決亂象、振興產業,花蓮縣府擬定沙灘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劃三棧溪以北作為試辦專區,未來業者必須提出完整營運計畫,並經縣府審查通過才能營業。不過,也有議員對草案內容提出質疑。花蓮縣議員楊華美認為,針對農地非農用作為沙灘車業者基地這件事情,可能要在草案當中再擬清楚,以及沙灘車行駛在一般道路上這件事情,也並沒有在草案當中看見。此外,對於跨局處管理等核心問題,草案並沒有清楚說明。雖然業者期待專區設立後人潮回流,但環境與觀光之間如何取得平衡,法規還得好好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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