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因財產分割對簿公堂的林姓姊弟,姊姊對弟弟的3位女性委任律師先後辱罵、呼巴掌,經台中地檢署依強制、傷害、恐嚇危害安全、誹謗及法院組織法之妨害法庭秩序等罪嫌起訴,台中地院開庭時,林女又掌摑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台中地檢署今(2)日依傷害、恐嚇、施強暴公然侮辱、誹謗及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嫌起訴林女,檢察官並建請法院審酌其人身危險性,在未有足以確保不再犯之具體防制措施前,不宜率予停止羈押。
檢方起訴指出,林女因與親屬間存有民事糾紛,對其親屬於訴訟程序中所委任之律師心生不滿。除先前已因傷害傅姓律師、恐嚇聶姓律師等行為被提起公訴外,又在114年11月間,在台中高分院民事法庭內,無視法官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多次以穢語辱罵對造訴訟代理人高姓律師,並揚言加害其生命,甚至持拖鞋作勢攻擊,已涉犯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嫌。
林女於115年2月10日,因攻擊律師案件至台中地院開庭時,誤認旁聽之吳姓及侯姓律師為記者,竟對他們心生不滿,不僅持手機拍攝,並於法庭內以較大音量揚言加害他們的生命,且於當日晚間透過臉書社群平臺公開張貼所攝照片並加以辱罵,涉犯恐嚇及公然侮辱等罪嫌。
林女於115年3月17日,再度至台中地院開庭期間,在庭外走廊見吳姓律師到場,竟公然出手掌摑其左臉並出言辱罵,致吳姓律師受有傷害,涉犯傷害及施強暴公然侮辱等罪嫌。不料,林女仍未悔改,於115年3月18日再於臉書留言揚言殺害吳姓及聶姓律師,已對他們的生命及身體安全造成具體危害,涉犯恐嚇罪嫌。
檢察官偵查後,認林女所為,係犯刑法傷害、恐嚇、施強暴公然侮辱、誹謗及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嫌。另被告林女於短期間內多次實施同類型犯罪,顯見其對法秩序欠缺尊重,並具有反覆實施犯罪之高度可能,檢察官建請法院審酌其人身危險性,在未有足以確保不再犯之具體防制措施前,不宜率予停止羈押。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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