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官司連3敗!53歲小黃司機衝撞北檢 高喊「司法已死」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今(3)日清晨驚傳計程車衝撞大門事件!53歲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近年接連3起官司判決,凌晨5時36分許駕駛車身噴有「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樣的小黃,駛入北檢與台北地院共用大門入口,先行衝撞大門,造成門框變形、玻璃龜裂,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受傷。警方到場後將邵男逮捕,並確認他沒有酒駕、毒駕情形。
邵男下午遭警方移送台北地檢署時,面對現場媒體仍情緒激動,連續高喊「司法已死!行政濫權!官逼民反!」記者追問是否後悔衝撞北檢,他則表示自己「該走的程序都走了」,並強調包括監察院、再審等程序都曾嘗試,卻一再遭到駁回。
警方調查發現,邵男在犯案前並非突然出現在北檢。昨天他就曾駕車在司法新廈周邊繞行,引起司法院駐衛警注意並通報警方,警方當時也曾致電聯繫了解他的訴求。不料隔天清晨,邵男再次出現在北檢,這次先下車搬開車道入口護欄,隨後返回車內直接駕車衝向大門。
53歲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官司接連敗訴,今晨駕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
警方獲報趕抵後將邵男帶回中正第一分局偵辦,現場並查扣涉案計程車。警方初步排除酒駕、毒駕因素,全案目前依妨害公務、恐嚇公眾及毀損等罪嫌移送北檢進一步偵辦。
從邵男社群平台內容也可看出,他近期對司法判決相當不滿。他在計程車車身漆上抗議司法的文字,並曾發布「萬事已備,只欠東風」、「準備幹大事」等內容。今天衝撞事件發生後,他又將現場照片放上網路,留下「島嶼天光」、「司法已死,破曉」等文字。
而讓邵男情緒累積至今的,據了解與近年3起刑事案件有關。
第一起案件與邵男父親過世有關。2017年間,邵男父親在台北榮總住院後病逝,邵男認為醫療處置存在問題,曾在醫院外懸掛「草菅人命」、「插管插到死」等布條,並透過社群網站發文批評主治醫師,後遭對方提告妨害名譽。
該案原先由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告訴人聲請再議後案件發回,檢方改為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相關言論已超過合理評論範圍,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邵男則始終認為自己只是想替父親討公道,對案件從不起訴到遭起訴判刑的結果難以接受。
第二起案件則是交通事故。2018年6月,邵男駕駛計程車行經台北市汀州路時,與一名準備右轉的女騎士發生碰撞。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勘驗監視器等相關證據後判決無罪,但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邵男當時已看見女騎士位於左側,卻沒有充分注意對方行車動向,因此認定雙方對事故都有過失,改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至於第3起案件,就是近期讓邵男再度不滿的過失傷害案。2023年12月15日晚間9時58分左右,邵男駕駛計程車行經台北市文山區寶橋路一帶,在寶橋臨界碑34.2公里處向右變換車道時,與後方包姓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對方倒地受傷。
邵男在案件審理期間否認犯行,主張自己變換車道前已經打方向燈,也有查看後照鏡,反而認為是對方車速過快、未保持安全距離才造成事故。他也質疑行車紀錄器內容,認為自己的設備錄下喇叭聲,但對方提供的影片卻沒有相關聲音,因此懷疑影片遭到變造,並進一步質疑事故鑑定及覆議結果。
不過,台北地院勘驗雙方行車紀錄器檔案後,認為騎士提供的影片時間及畫面均具有連續性,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遭到竄改;事故鑑定及覆議結果則認定,邵男變換車道時未讓直行車先行,是事故主要肇事原因,包姓騎士超速則屬次要原因。
一審法院因此認定,即使被害騎士本身也有過失,仍不能因此免除邵男應負的刑事責任。法院考量邵男肇事後留在現場,並向警方坦承自己為肇事者,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但因雙方未達成和解,也未完成賠償,最終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但最終刑度仍維持3月、得易科罰金的結果,本月1日正式確定。判決確定後,邵男也將判決主文貼上社群平台,並發文批評司法,直指「第一次我忍了,第二回我吞了,這次我決定不沉默了」,認為法官心證凌駕真相,並以強烈文字表達不滿。
如今,在第三起案件判決確定後僅數日,邵男便駕車衝撞北檢大門,讓原本的司法爭議進一步演變成實際衝突。警方目前已依妨害公務、恐嚇公眾及毀損等罪嫌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後續將由檢方釐清邵男犯案動機、相關言論與衝撞行為間的關聯,以及是否涉及其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