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糖就搗蛋 桃市稽查萬聖節商品標示逾三成不合格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一年一度的萬聖節即將到來,各式萬聖節應景商品在各商場、文具店販售,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29日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近期前往轄內生活百貨、文具行及玩具零售商號,抽查變裝服飾、面具、糖果提籃及派對裝飾品等熱門商品,共計抽查193件商品,其中64件不符規定,整體不合格率達33%。
經發局指出,萬聖節應景商品應有盡有,例如糖果提籃、變裝服飾或派對裝飾品等,其中最常見的缺失為未依《商品標示法》標明「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或是呈現完全無任何標示的「裸包」狀態;此次稽查193件品項中,有64件商品的標示不符規定,其中服裝、裝扮類為主要缺失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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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稽查萬聖節商品標示逾三成不合格。
針對此次稽查的不合格商品,經發局立即要求相關業者限期改善,若後續複查仍未符合規範,將依法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勒令販售通路強制下架商品,嚴格把關防堵不實商品流入市面。
經發局提醒民眾,選購萬聖節商品時除了挑選造型吸睛、應景有趣的商品,更應確認商品標示是否完整,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以免發生品質不良或求償無門的情況;民眾若在消費過程中發現標示不合格的疑慮商品,可撥打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若遇到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申訴或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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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稽查萬聖節商品,標示不合格的比例有多高?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近期稽查萬聖節應景商品,共計抽查193件,其中64件不符規定,整體不合格率達33%。最常見的缺失是未依《商品標示法》標明「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或呈現完全無任何標示的「裸包」狀態,其中服裝、裝扮類為主要缺失品項。經發局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複查不符將依法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強制下架商品。
萬聖節商品標示不合格,業者會面臨什麼處罰?
若業者複查仍未符合規範,將依法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勒令販售通路強制下架商品。
民眾選購萬聖節商品時應注意什麼?
民眾應確認商品標示是否完整,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以免發生品質不良或求償無門的情況。若發現標示不合格的疑慮商品,可撥打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