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偵辦「中聯致癌油品」案,再度執行新一波搜索行動,由主任檢察官洪國朝,指揮大批檢警調人員及彰化憲兵隊,兵分多路、再度前往中聯、福壽、福懋、泰山等4家案發公司,針對列為被告的中聯公司蔡姓董事長、福壽公司洪姓董事長、福懋公司吳姓董事長、泰山公司劉姓董事長以及福壽公司顏姓協理等5人的居住與工作場所執行搜索。

此外,為釐清部份案情,檢方還另行通知被列入被告的福壽公司趙姓總經理、福懋公司張姓總經理以及多名證人、共11人到案說明。

臺中檢方再度前往中聯等4家公司執行搜索,3名董事長、1名總經理,各加保300萬。(圖:檢方提供)

經承辦檢察官綜合研析扣案證據,並進行隔離偵訊後,互核被告與證人的供詞與證述後,認為被告中聯公司蔡姓董事長、福壽公司洪姓董事長、泰山公司劉姓董事長、福懋公司張姓總經理等4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重大,經檢方偵訊後,諭知各加保新臺幣300萬元,使得被告交保金額分別增加到900萬到2300萬元不等金額;其餘被告3人及證人11名,則諭知請回。(李河錫報導)

這篇文章 中聯致癌油案 檢方再度查廠搜索4高層各加保300萬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