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魚豪(安全與戰略研究人員)

前兩篇分別談了什麼是「責任半徑」,以及一個人的責任半徑可能如何在家庭、成長經驗、良師益友與後續歷練中逐步形成。

接下來便會遇到人才培育中最困難,也最容易看錯的一個問題:

我們怎麼知道,眼前這個人的責任半徑到底有多大?

這其實就是「識人」。

所謂識人,不是憑第一印象判斷一個人的好壞,也不是替人貼上「有才」或「無才」的標籤,而是盡可能了解一個人目前具備什麼能力、還可能發展到哪裡、願意承擔什麼,以及什麼樣的位置比較適合他。

談人才時,人們很容易使用「大才」、「小才」、「有沒有領導能力」這類說法。但若只看學歷、考績、口才、一次任務成果,甚至長官個人的印象,就很容易把不同層次的能力混在一起。

有人工作做得快,不代表判斷一定好;有人很會說,不代表真的能做;有人服從性高,不代表能夠獨立承擔;有人企圖心很強,也不等於適合領導別人。

因此,識人不能只問:「這個人厲不厲害?」

至少還應該回答六個問題:

現有能力是否足以勝任?

是否具備持續學習與修正能力?

能否作出適切的判斷與取捨?

能否與他人協作並帶領團隊?

能否承擔決策及其後果?

是否願意承擔更大的責任?

這六個問題,分別對應現有能力、學習與修正能力、判斷與取捨能力、共事與整合能力、責任承擔,以及個人意願。

一、現有能力是否足以勝任

一個人能否理解自己的任務、掌握必要資訊、完成工作並對結果負責,是最基本的觀察。如果連目前位置都無法穩定勝任,就很難合理推論他已經具備承擔更大責任的條件。但現有能力只能證明「現在做得到什麼」,不能直接證明「換到另一個位置仍然做得到」。

2019年刊於《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的研究〈Promotions and the Peter Principle〉,以131家企業的業務人員為研究對象,發現企業確實容易依據既有銷售績效決定晉升;然而,一個人在原有業務工作的表現,與升任主管後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並不是同一件事情。

這不是說表現好的人不應升遷,而是提醒我們:

做好原來的工作,與做好下一個職務,是兩件不同的事。
二、是否具備持續學習與修正能力

有些人的強,是建立在對既有工作非常熟悉。一旦環境、任務或規則改變,原本有效的方法便可能失去作用。另一種人未必一開始表現最好,卻能從錯誤中調整、吸收別人的經驗,再逐步建立新的方法。所以識人不能只看「他現在會多少」,還要觀察他的能力是否仍具有發展空間。
當他遇到沒做過的事情時,會怎麼處理?

有人第一反應是尋找過去的答案;有人會先重新理解問題;有人知道自己不懂,願意詢問比自己專業的人;也有人在錯誤發生後,首先想的不是如何修正,而是如何證明自己沒有錯。這些反應,往往比熟悉工作中的熟練程度更值得觀察。

真正重要的,不是一個人會不會犯錯,而是:

他犯錯以後,下一次有沒有變得不一樣。
三、能否作出適切的判斷與取捨

責任半徑愈大,問題通常愈少只有一個標準答案。

時間有限、預算有限、人力有限,不同單位也可能同時提出合理要求。到了這個時候,困難之處已經不是「事情會不會做」,而是什麼應該先做、什麼可以延後、哪些風險值得承擔,以及哪些事情即使有能力完成,也未必值得投入資源。

在責任較小的範圍裡,問題可能是:

「我要怎麼把這件事情做好?」

責任再擴大一些,問題會變成:

「這件事情是不是現在最應該做的?」

再往外擴大,則必須繼續追問:

「做了這件事情,其他地方要付出什麼代價?」

因此,判斷一個人的能力,不能只看他下決定夠不夠快。

決斷快,不等於判斷好。真正要看的,是他是否知道自己掌握哪些資訊、還缺少哪些資訊;能不能分辨重要與次要;能否說明自己為什麼作出某個選擇,以及是否願意接受選擇所帶來的結果。

這也涉及另一項能力:對複雜問題的處理程度。

有些人在任務單純時表現很好,但當數項工作同時出現、彼此又會相互影響時,就容易顧此失彼;另一

些人則能在多項任務、不同利益與資訊不完整的情況下,仍然整理出優先順序。因此,本文所說的「大才」與「小才」,並不是誰比較聰明,更不是人的價值高低。

真正要討論的是:

一個人能穩定承擔多少彼此相關、彼此衝突,而且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
四、能否與他人協作並帶領團隊

責任半徑愈大,一個人愈不可能靠自己完成所有工作。所以「自己很能幹」到了某個階段,已經不足以證明他能承擔更大的責任。

真正需要觀察的是:

他能不能把事情說清楚?能不能把工作交給別人?能不能接受部屬的方法與自己不同?遇到比自己專業的人,他願不願意聽?

當部屬犯錯時,他能不能分辨究竟是人的問題、制度問題,還是自己沒有交代清楚?

這些問題其實都在檢驗同一件事情:

他究竟只會自己把事情做好,還是已經能讓一群人共同把事情做好。這也是從個人能力走向組織能力的重要分界。
五、能否承擔決策及其後果

責任並不是權力的附屬品。真正的責任意味著:當事情沒有按照預期發展時,仍然必須處理後果。

因此,看一個人是否具有承擔能力,不應只看順利時敢不敢下決定,更要看事情出問題之後,他怎麼處理。

成果好的時候,他怎麼分配功勞?

事情失敗時,他又怎麼面對責任?

出了問題,他首先尋找原因,還是首先尋找應該由誰負責?

如果一個人只願意取得決策權,卻不願承擔決策所產生的結果,那麼即使職位很高,也不能據此判斷他的責任半徑真的很大。
六、是否願意承擔更大的責任

這一點經常被忽略。有能力承擔更大的責任,不代表一個人一定願意承擔。有人專業能力極佳,卻不想管理別人;有人能處理複雜工作,卻不希望自己的生活長期被更大的組織責任占據。

這不是能力不足,而是個人的選擇。

因此,人才培育不能把「往上升」當成唯一答案。一個成熟的組織,應該容許優秀的人留在適合自己的位置,而不是把所有表現好的人都推向管理職務。

這裡也必須區分兩件事情:

能不能承擔,是能力問題;願不願意承擔,是選擇問題。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識人最容易犯的五個錯

即使知道應該觀察哪些能力,實際判斷時仍然很容易被表象誤導。

是把專業能力當成全面能力。某項工作做得最好的人,不一定最適合管理從事這項工作的人。

是把口才當成判斷力。說話流利、反應快、擅長表達,當然可能是一項優勢,但不能取代真正的決策品質。

是把服從當成責任感。按照指示完成任務,可以證明一個人的可靠程度;但能不能在沒有明確指示的情況下理解目的、作出判斷並承擔結果,是另外一項能力。

是把企圖心當成領導能力。想要升遷、願意競爭、希望取得更大的權責,只能說明一個人的企圖心,不能直接證明他具有帶領他人的能力。

是把一次成功當成穩定能力。一次重大任務完成得很好,可能來自個人能力,也可能同時受到資源、團隊、時機與其他條件影響。沒有經過不同情境反覆觀察,很難只憑一次成果就判斷一個人的真正責任半徑。

識人,不是看一眼,而是反覆驗證

所以,識人不能靠一次考核,也不能只靠一次重大任務。比較可靠的方法,是逐步改變一個人所面對的責任條件。

先給他一件事情,看他能不能把事情做好。再讓他帶幾個人,看他能不能讓別人一起把事情做好。

再給他有限的資源,看他如何分配。再給他彼此衝突的任務,看他如何取捨。再讓他處理沒有明確答案的問題,看他如何判斷。

最後把時間拉長,看他今天作成的決定,半年、一年以後留下的是成果,還是新的問題。

換句話說:

識人不是憑印象猜測一個人的上限,而是透過不同任務、不同責任與不同時間尺度,反覆驗證他的責任半徑。

如此才能避免兩種錯誤。

一種,是把還沒有準備好的人過早放上不適任的位置;另一種,則是因為一個人目前職位不高、表現不搶眼,就太早認定他的能力只能到此為止。

因此,「大才」也不是一張永久有效的標籤。

一個人在某個階段能承擔的範圍有限,經過歷練後可能擴大;也有人到了某個階段之後,更適合持續深化既有專業,而不是再擴大管理責任。

真正的識人,不是急著替一個人決定他最後能走到哪裡,而是盡可能準確地回答三個問題:

他現在在哪裡?下一步可以走多遠?又需要什麼條件,才適合把更多責任交給他?

先識人,才能知道應該怎麼育才;知道人才適合往哪裡發展,才可能真正用對人。

知道一個人的責任半徑有多大,是第三步。

第四步,才真正進入人才培育的核心:

如果這個人的責任半徑還能擴大,我們究竟應該怎麼培養他?(照片翻攝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