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隆銘綠能(3018)仲裁和解再有進展 歷時13個月取回兩張退票、將申請返還1,190萬元擔保金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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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銘綠能(3018)與宏昇營造的仲裁案已依和解契約履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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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於7月20日取回兩張面額合計約新台幣1億9,494萬元的履約保證銀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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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銘綠能將申請返還先前提供的1,190萬元擔保金,並尋求恢復股票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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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評估此案對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記者蔡富丞/台北報導】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20日晚間公告,上市公司隆銘綠能(3018)補充說明與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仲裁案最新進度,雙方已依今年6月4日於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成立的和解契約履行相關程序,公司於7月20日以新台幣5,500萬元取回兩張履約保證銀行本票,並評估本案對公司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隆銘綠能與宏昇營造因「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14車站土建、水環工程之機電工程」契約衍生爭議,雙方依契約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出仲裁,並於今年6月4日成立和解契約。公司表示,已於7月20日依約完成相關履行程序,取回兩張履約保證銀行本票,面額合計約新台幣1億9,494萬元,並將向台灣票據交換所申請清償註記退票紀錄。
隆銘綠能指出,從相關票據遭退票至今,歷時約13個月,終於順利取回兩張退票。公司下一步將前往合作金庫銀行信義分行辦理清償註記,再由台灣票據交換所辦理後續程序,以完成退票紀錄的清償註記。在完成退票贖回註記後,將依規向證交所申請恢復正常交易,以維護公司全體股東最大權益。
此外,隆銘綠能表示,後續也將正式行文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出申請,並檢附宏昇營造出具的受擔保利益人同意書,辦理返還先前提供的新台幣1,190萬元擔保金,使本案相關法律及行政程序逐步完成。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指出,隆銘綠能評估,本案目前對公司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亦無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的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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