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涉貪 委任律師向法院提出聲請停止審判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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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因涉貪遭起訴,委任律師以其健康惡化為由,向法院聲請停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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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佐去年以一千五百萬元交保,但因病需長期臥床治療,並受科技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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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曾抗告林明佐未依規定報到,但遭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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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原訂於五月廿二日開庭審理,但因林明佐身體狀況,律師已聲請暫停審判。
相關人物:
林明佐
【焦點時報/記者許順德報導】涉嫌向九州博弈集團收賄四千四百多萬洩密而遭檢方起訴的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去年六月間獲一千五百萬元交保後,因脊椎惡性腫瘤病情未改善,長期在義大醫院臥床治療;五月廿二日臺中地方法院將開庭審理,然林的委任律師已遞狀請假,並依刑事訴訟法提出聲請停止審判,目前地院尚未作出裁定。
臺中地方法院在去年六月十一日裁定林明佐以一千五百萬交保,但須每日中午十二時前在住所門牌號碼前,持科技監控手機自拍回傳監控中心,每週一、三、六日上午七時至十二時間到屏東縣警局屏東分局報到各一次。
林明佐返回屏東住處後,病情一度惡化病危,送進醫院加護病房搶救;林的家屬擔心無法完成監控手機拍照上傳監控中心的交保附帶條件,恐遭檢方抗告撤回,影響林的醫療,因而向院檢求情,希望讓可讓林好好接受治療,家屬會向律師、法院回報林的恢復情況,讓他恢復到有足夠體力面對司法審判。
檢方在今年三月提起抗告,認為林明佐在接受治療期間,未依照規定前往警局定期報到,主張要由員警定期前往訪查,落實防逃,臺中高分院裁定,認為原裁定未違反比例原則予以駁回。
臺中地方法院將在廿二日開庭審理,然林的委任律師向法院遞狀請假,表示林近期身體狀況再度惡化,已無法正常出庭應訊,同時也檢附醫院診斷證明,希望法官兼顧被告生命權與辯護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聲請暫停審判程序,目前法官仍未作出裁定。
《圖說》時任中市警局刑警大隊長意氣風發樣子。(記者許順德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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