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彰化永靖鄉長、現任縣議員詹木根,涉嫌在擔任永靖鄉長期間,利用職務,授意給主任秘書林惠君、清潔隊長陳彥銘、 村幹事楊燦苡等人,在辦理永靖鄉公所「公有財產」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招租作業中,涉嫌洩密、圖利特定廠商人員林新寶、李國正、許進宏、賴榮貴、高堃榮等被告,透過江信傑、李孟恂行賄約500多萬元;因多名被告,分別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公務員洩密罪、對主管事務圖利罪、 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嫌,經檢察官偵辦後依法提起公訴。

兩起重大圖利貪污案,經彰化地方法院歷經1年多審理終結,分別將詹木根等人,分別重判應執行刑期長達13年到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永靖清潔隊暨棒球場「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招租」案
(一)詹木根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公權捌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零陸萬伍仟壹佰柒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林惠君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參年。
(三)陳彥銘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
(四)江信杰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玖萬陸仟陸佰參拾元沒收。
(五)李孟恂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玖萬陸仟陸佰參拾元沒收。
(六)林新寶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壹年。
(七)李國正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壹年。

前彰化永靖鄉長、現任議員詹木根,涉光電綠能弊案,彰化地院審理終結,重判詹木根13年有期徒刑。(圖:李河錫攝)

二、永靖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招租等三案
(一)詹木根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年。褫奪公權柒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萬肆仟捌佰元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林惠君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褫奪公權參年。
(三)楊燦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褫奪公權肆年。
(四)江信杰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柒萬陸仟貳佰元沒收。
(五)許進宏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參萬陸仟肆佰捌拾元沒收。
(六)賴榮貴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壹年。
(七)高堃榮,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壹年。

三、合併應執行刑
(一) 詹木根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捌年。
(二) 林惠君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褫奪公權參年。
(三) 江信杰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四、 其他沒收宣告
(一) 統益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捌拾伍萬肆仟參佰零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陸萬玖仟壹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全案還可以提起上訴。

中廣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這篇文章 前彰化永靖鄉長詹木根涉光電綠能弊案 一審重判13年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