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定讞!保母姊妹分判無期徒刑、18年定讞 將發監執行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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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凌虐致死男童剴剴,最高法院判決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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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指出,劉彩萱在照顧剴剴的四個月期間,對其施加多達115天的凌虐,造成男童身上多處嚴重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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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兒少保護中心主任呂立曾證稱,剴剴的42處傷勢是「教科書等級的凌虐」,非意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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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痛批劉彩萱「以虐為樂」,犯行嚴重性超越以往虐童案件。
相關組織:
兒福聯盟
台北市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2023年9月開始照顧1歲10月大的男童剴剴,卻對他凌虐多達115天,造成剴剴傷重身亡,全案今天判刑定讞,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兩人案發後羈押至今約2年半,後續將直接發監執行。
依據法院判決,劉彩萱從兒福聯盟安排接手剴剴後,與他相處4個月期間極盡凌虐能事,造成剴剴頭部手腳多處瘀傷、斷牙甚至陰莖陰囊裂傷。
台大醫院兒少保護中心主任呂立曾以鑑定人身分作證,提及剴剴並非自撞、自傷或意外,身上共42處傷勢源自「教科書等級的凌虐」,台北地院判決劉彩萱無期徒刑時,痛批她「以虐為樂」,犯行嚴重性超越以往虐童案。
本案一審、二審均以「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劉若琳18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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