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型建築「強制種電」!會讓電費暴增?台電破解迷思
文/謝曉菁
北市大型建築「屋頂種電」新制已上路,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除住宅及店鋪外,都須依規定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不過,屋頂裝設太陽能板,會不會變成「吃電怪獸」,導致電費暴增?
北市府2026年8月1日正式實施「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符合規範的建築物,須按照「每20平方公尺設置1瓩」標準裝設太陽光電設備,以擴大建築物屋頂綠能設置量。
北市建管處表示,未來將在建造執照審查及使用執照核發階段把關,對符合條件的大型建築而言,太陽光電設備已成為規劃、設計階段就必須納入考量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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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近日有台東店家反映「光電板使用店家電力,造成電費暴增數倍」。對此,台電表示,該址光電系統與用戶端分別設有雙向電表,可清楚區分發電量及用電量。本月10日派員現場會勘後,用電設備、電流、電壓及負載情形均正常,也未發現電表計量異常。
北市大型建築「屋頂種電」新制上路,符合條件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須依規定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太陽光電設備示意圖
台電進一步指出,該址光電系統早在2024年6月併網,店家所稱每月電費約8000至9000元,是2025年後的用電情形,當時光電設備已持續運作。檢視2024年11月至2026年紀錄也發現,光電發電期間,店家用電並未因此增加,反而在光電系統關閉、未發電時,出現用電增加情形,因此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兩者有直接關聯。
至於店家指稱2024年7月及9月電費較高,台電表示,當時適逢店面整理及「鹿燈大道」特色市集活動期間,不排除照明、空調等設備使用增加影響用電量,活動結束後用電也回落至平常水準。
台電強調,太陽光電板是「發電設備」,電力可供用戶使用或併入電網,並非大量耗電的「吃電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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