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拜飯收「服務費」 彰化秀水第四公墓管理員涉貪涉貪羈押禁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彰化縣秀水鄉第四公墓納骨塔施姓管理員涉嫌利用職務機會向民眾誆稱公所有提供協助拜飯,向死者家屬收取每案12000元「服務費」,彰化地檢署依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圖利等罪聲押,彰化地方法院准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彰檢指出,施某於110年1月起擔任彰化縣秀水鄉第四公墓納骨塔約用管理員迄今,竟於112年起利用職務機會向民眾誆稱公所有提供農曆初一、十五及重大節日協助拜飯等事宜,而向陷於錯誤的死者家屬收取服務費用每案12000元。
施某再將死者家屬相關個資違法轉交給禮儀社代辦拜飯事宜,施某因而得以介紹費名義自每案賺取5000元的不法利益,經檢察官鄭文正於20日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至被告住居所辦公室及相關禮儀社等5處所發動搜索,帶回被告施某等人查證。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施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重大,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被告施某獲准,並禁止接見通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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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秀水鄉公墓管理員如何詐取民眾財物?
彰化縣秀水鄉第四公墓納骨塔的施姓管理員,自2023年起利用職務機會,向民眾謊稱公墓提供協助拜飯服務,並向死者家屬收取每案12000元的服務費。施姓管理員隨後將家屬個資違法轉交給禮儀社代辦拜飯,並從中每案賺取5000元的不法介紹費。彰化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聲請羈押獲准,並禁止接見通信。
施姓管理員被控哪些罪名?
施姓管理員被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圖利罪,以及刑法洩漏應秘密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施姓管理員從何時開始擔任管理員?
施姓管理員自2021年1月起擔任彰化縣秀水鄉第四公墓納骨塔的約用管理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