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已遭記兩大過免職的台中市前陳姓刑事小隊長,今年6月間載一名女線民至摩鐵開房,還無償提供安非他命給女線吸食,陳男還在吸食毒品後騎機車到分局上班。檢警搜索並對陳採尿驗出毒品濃度超標,陳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市警局則是記兩大過免職處分,台中地院依轉讓禁藥罪判刑6月,毒駕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陳男另被控妨害性自主則不起處分。

 

台中市警二分局偵查隊陳姓前小隊長涉毒品案遭法院判刑,並遭市警局記兩大過免職。翻攝畫面


陳姓前小隊長於任職臺中市警六分局偵查隊時,因偵辦毒品案件而結識一名女子,6月24日上午10時許,女好以LINE聯陳男至汽車旅館會面,陳男允諾後,於下勤休假後11時33分許駕車至中清路曉明女中附近,搭載女子前往雲平精品旅館投宿,兩人入房未久,陳男無償提供安非他命供女子施用,14時53分許,陳男駕車載女子返回其住處,將安非他命倒入玻璃球內,以俗稱「水車」之吸食器燒烤產生煙霧之方式提供女子施用。

 

陳男另於施用安非他命後,於6月27日7時50分許,騎機車自其住處出發前往臺中市警二分局上班。經警獲報,於同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分局及住處執行搜索,扣得毒品並經採集其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呈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且甲基安非他命及安非他命濃度均大於500ng/mL,確已逾行政院所公告之標準值。

 

台中市警二分局表示,陳員於115年5月27日調任本分局,本分局於6月25日掌握其涉嫌毒品案件,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6月27日拘提陳員警到案,在陳員住處搜索查獲相關毒品。經查該犯罪行為事證明確,且影響警譽重大,警察局業於115年7月14日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4項規定,予以陳員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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