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顏淑娟/台中報導】知名友達集團旗下達擎子公司傑可達數位公司,2021年承攬台中市大甲國中教學設備採購案,明知招標文件明定相關設備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廠商品牌,卻被查出將中國深圳製造的無線投影接收器外殼上的「EDUP」品牌字樣磨除,再貼上自家「JECTOR」標籤後交貨,最終通過校方驗收。案件經政風人員查獲後,台中地方法院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刑,傑可達總經理翁如玉等3人分別遭判處1年8月至1年3月不等徒刑。

判決指出,傑可達公司承攬大甲國中教學設備採購案時,工作需求書已明確載明,桌上型電腦、彩色液晶顯示器及75吋以上觸控電視等3項產品,不得為中國大陸廠商品牌。

不過,傑可達明知相關限制,仍將母公司達擎委由中國大陸廠商採購的無線投影配件交付給大甲國中。判決認定,該產品是由中國大陸製造商深圳翼聯網路通訊有限公司生產,品牌為「EDUP」,與標案要求並不相符。

案件曝光的關鍵,在於第一次驗收時產品並未順利通過。大甲國中發現問題後,要求傑可達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傑可達因此面臨如何處理不符標案規定產品的問題。

▲判決指出,涉案無線投影接收器原為中國深圳翼聯網路通訊有限公司製造,品牌為「EDUP」。(照片/記者 顏淑娟 翻攝)

判決指出,傑可達總經理翁如玉對外諉稱無線投影接收器是「JECTOR」品牌,並指示公司行銷經理許佳琪處理後續事宜。

許佳琪依指示委託印刷公司製作標籤,印製內容為「JECTOR EP-AC1602 11AC1200M Wireless USB Adapter」等字樣,之後再透過電動打磨機,將原本印在無線投影接收器外殼上的「EDUP」字樣磨除。

完成除牌後,相關人員再將重新印製的「JECTOR」字樣貼紙貼覆在原本品牌標示的位置,藉此讓產品外觀呈現為「JECTOR」品牌。後續再由不知情的工作人員完成包裝,交由業務經理黃雄國寄運,履約交付給大甲國中承辦人員。

校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認該批無線投影接收器並非中國大陸廠商品牌,最終於2022年6月完成驗收。

判決進一步指出,大甲國中完成驗收後,相關採購款項於隔年7月撥付給傑可達公司,總金額達925萬8,942元。其中涉及該批無線投影接收器的契約價額為10萬1,486元,法院認定傑可達因此取得該部分款項。

整起案件也因此引發校園採購及標案履約管理的關注。原本招標文件已針對部分資訊設備的品牌來源設下限制,業者卻透過修改產品外觀標示的方式,使原本不符合規格的中國製產品以另一品牌形式交貨,最終通過驗收並取得款項。

法院審理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處翁如玉等3人有期徒刑,刑度分別為1年8月至1年3月不等。相關判決也揭露業者從產品來源、品牌標示處理,到重新包裝及交貨的完整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