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2前主任涉讓醫材商「代刀」 判刑緩刑檢方不服提上訴
台中榮總兩名前主任讓醫材商代刀,檢方為何提起上訴?
台中榮總前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前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因涉嫌讓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商進入手術室執行部分醫療行為,一審遭判刑並緩刑。台中地檢署認為兩名醫師部分認事用法仍有違誤,已於今日提起上訴。檢方調查發現,兩名醫師在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讓3名醫材廠商人員實際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等醫療處置,共涉及13名患者。檢方質疑此舉是為貪圖手術便利及維繫廠商合作關係,已涉及違法執行醫療業務,並可能影響患者安全與品質。此外,醫材商疑將銷售額2至3成以「公關費」名義提供給醫師,形成「醫師掛名、廠商代刀、私下分利」的利益模式。
台中榮總前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前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遭控讓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商進入手術室,替13名患者執行部分核心醫療行為,一審分判1年4月、1年2月徒刑,均緩刑4年。台中地檢署審酌判決後,認為2名醫師部分認事用法仍有違誤,今天提起上訴。
檢方調查發現,楊孟寅、鄭文郁任職台中榮總期間,涉嫌在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讓不具醫師資格的3名醫材廠商人員進入手術室,並由對方實際執行部分醫療處置,包括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以及植入螺釘、組裝連接桿等,涉案患者共13人。
檢方認為,2名醫師疑因貪圖手術時的勞務便利,同時維繫與醫材廠商的合作關係,因而讓廠商人員實際參與手術,形成醫師掛名執行手術、醫材商實際操作的情況,已涉及違法執行醫療業務,並可能影響患者醫療安全及品質。
此外,檢方追查醫師與醫材商之間的利益往來,發現醫材廠商疑將銷售額約2至3成,以「公關費」名義提供給醫師,涉嫌形成「醫師掛名、廠商代刀、私下分利」的利益模式。
檢方另指,涉案5人為掩飾醫材商實際參與醫療行為,涉嫌以不實方式申報相關醫療費用,進而詐領健保診察費、手術費及患者自費款項,總金額約196萬元。
台中地院9月15日宣判,認定5人均觸犯醫師法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及詐欺取財罪。其中,楊孟寅遭判1年4月、鄭文郁判1年2月,均緩刑4年;3名醫材商則分別判處1年、8月、8月,均緩刑3年。
法院審酌5人均認罪,且已與全部患者或家屬完成調解、和解並履行賠償,加上卷內沒有證據顯示患者因此受到實際身體傷害,因此給予緩刑。不過,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閱一審判決後,認為楊孟寅、鄭文郁2名醫師部分,法院在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上仍有未洽之處,因此今天依法提起上訴,案件將由二審法院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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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總兩名前主任及醫材商被判刑的具體罪名是什麼?
台中地院一審宣判,認定楊孟寅、鄭文郁兩名醫師及3名醫材商均觸犯醫師法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及詐欺取財罪。法院考量被告均認罪、已與患者和解賠償,且無證據顯示患者受有實際身體傷害,因此給予緩刑。
醫材商涉嫌詐領的健保費用總金額是多少?
檢方另指,涉案的5人為掩飾醫材商實際參與醫療行為,涉嫌以不實方式申報相關醫療費用,進而詐領健保診察費、手術費及患者自費款項,總金額約1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