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霧峰區日前發生傷害致死命案!一名46歲陳姓男子,疑似和同住的44歲陳姓男子有金錢債務糾紛,不料,在雙方發生言語衝突後,44歲陳姓男子,涉嫌徒手把陳姓友人毆打得遍體鱗傷、倒地不起,被緊急送往中山附醫搶救後,因傷重不治、宣告死亡;霧峰警分局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迅速將涉案的陳姓兇嫌逮捕到案。

臺中地檢署新上任的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表示,全案經由承辦檢察官何昌翰復訊後,認為陳姓主嫌涉犯「傷害致死」罪嫌重大,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進行,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審理後裁定獲准;至於真正案發原因,以及死者致命要害,都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後,再行追究涉案主嫌的刑責。(李河錫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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