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臀后」潛入市立圖書館拍謎片不起訴 掌鏡前夫拘役50天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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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台灣臀后」與前夫潛入高雄市立圖書館拍攝不雅影片,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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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僅依公然猥褻罪起訴拍攝影片的前夫,對網紅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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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後,判處拍攝影片的前夫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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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紅在網路平台擁有大量粉絲,常分享大尺度照片及影片。
相關組織:
高雄市立圖書館
號稱「台灣臀后」的吳姓網黃,去年與前夫一同潛入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趁四下無人拍攝不雅影片,上傳網路後立刻引發關注,她與前夫也雙雙被依公然猥褻罪送辦。檢方在調查後,僅依公然猥褻罪起訴拍攝影片的前夫、吳女獲不起訴處分;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今天(10日)判前夫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台灣臀后」圖書館拍謎片 網路爆紅遭法辦
在IG有破萬粉絲、X平台上甚至有近30萬人追蹤的吳姓網黃,號稱「台灣臀后」,常常在網路上分享許多大尺度的照片及影片,算是台灣頗為知名的網黃。
吳女去年與前夫潛入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找了四下無人的角落便拍起不雅影片,並將這段片長約13分鐘的影片以標題「圖書館女孩」上傳到成人平台供人觀看,但事後流出至其他網站,立即引發網友議論,高雄地檢署獲知後則主動分案調查。
前夫協助拍攝 遭判拘役50日
檢方查出,吳女與前夫是在2024年的3月間潛入高雄市立圖書館內,分別在書架區、頂樓等區域裸露胸部、下體,並由前夫拍下照片及影片。吳女在去年將影片上傳到成人付費平台OnlyFans、FansOne等網站後,遭網友下載並流出。
檢方調查後,僅起訴拍攝影片的前夫,對吳女做出不起訴處分。高雄地院審理時,前夫坦承犯行,且他曾犯下詐欺案遭判刑,於5年內又再度犯案,因此不符合緩刑宣告要件,最終判他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至於犯罪所得,沒有證據顯示前夫有拿到任何收益,因此不予宣告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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