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4名工程師涉嫌洩漏2奈米機密,今天(30日)全數判刑定讞,其中陳力銘一審遭判刑10年、陳韋傑判刑6年,2人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判刑定讞。另2名工程師吳秉駿遭判刑3年、戈一平2年,因未上訴,也已定讞。
 
高檢署去年7月初收到台積電通報,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離職後轉往日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任職,他疑似利用過去在台積電的人脈,勾結仍在職的工程師陳韋傑、吳秉駿及戈一平,透過遠端登入公司系統,再以拍攝螢幕等方式,竊取包含2奈米在內的先進製程機密。
 
此外,陳韋傑也被查出涉及取得14奈米以下製程及相關設備、材料技術等機密資料;東京威力科創一名主管盧怡尹則被指協助掩蓋、刪除相關證據。檢方除了對上述眾人提起公訴外,也以監督不周為由,一併起訴東京威力公司,並求處罰款2500萬元。
 
法院一審判決,陳力銘被重判10年徒刑、陳韋傑6年、吳秉駿3年、戈一平2年。陳力銘與陳韋傑提出上訴,今天遭最高法院駁回,吳秉駿、戈一平因未提出上訴,全案定讞。(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