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機捷吃冰急道歉 桃捷:最高可罰7500元
綜藝天王吳宗憲昨天(21日)返台時,被網友拍到在桃園機場捷運站吃霜淇淋,引發熱議,不少人質疑違反捷運禁止飲食規定。對此,吳宗憲坦承確實是本人,並表示因一時疏忽,未注意已進入禁止飲食區,經站務人員提醒後立即停止食用並丟棄霜淇淋,也向外界致歉。桃園捷運公司則表示,旅客經勸導後已立即配合,並提醒若屢勸不聽,最高可處新台幣7500元罰鍰。
吳宗憲認了機捷吃冰 急喊「很外行」
有網友昨天(21日)在社群平台分享影片,表示巧遇吳宗憲在桃園機場捷運站等車,只見他頂著灰藍色新髮色,一邊走一邊吃霜淇淋,引來不少網友留言「捷運站為什麼可以吃東西」,也有人調侃「曾國城古蹟抽煙、吳宗憲捷運吃冰」。原PO則替他緩頰表示,「他可能忘記不能吃東西,之後就丟掉了」。
對此,吳宗憲受訪時坦言,「沒有誤會,確實是我本人!」並解釋自己剛下飛機,與同行3人趕著前往第二航廈取車,途中買了霜淇淋,卻沒有注意已進入機場捷運禁止飲食區,「很外行的就吃了起來,然後一到車廂門口,有站務人員提醒,助理東東就趕快把三隻霜淇淋拿到樓上去丟了」。
桃捷重申 違規最高罰7500元
吳宗憲表示,雖然平常沒有搭捷運,但知道捷運禁止飲食的規定,只是當時沒有意識到自己已進入飲食禁區,經站務人員提醒後,立刻將霜淇淋處理掉,「小失誤,請大家多多見諒」。他也坦言自己嚇了一跳,「太突然了!而且就在機場裡面買的,樓上是可以的,趕著下來搭車,那個地方是禁區,以後會特別注意」。
對此,桃園捷運公司也說明,旅客於機場捷運A12站發生飲食事件,經站務人員勸導後,已立即停止食用並將食物丟棄。桃捷重申,全線禁止飲食,若車站人員發現旅客於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將以柔性勸導為優先;如屢勸不聽,則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