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因爆料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與台北市長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曾在晶華酒店發生「滾床單」關係,遭控加重誹謗等罪。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二審宣判,認定2人犯罪情節有所差異,改判周玉蔻有期徒刑9個月,不得易科罰金,蔡玉真則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不過,張淑娟認為,2人的不實言論已讓她承受長達4年的身心折磨,二審判決量刑過輕,無法還給她應有的公道,因此向台灣高等檢察署提出聲請,希望檢方提起上訴。檢察官參酌張淑娟提出的上訴理由後,認為原判決在證據取捨及事實認定方面存在理由不備等違背法令之處,認定判決違法,今(2日)正式對周玉蔻、蔡玉真提起第三審上訴。

據悉,整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9月,當時周玉蔻為替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助選,接連針對蔣萬安的身世背景提出爆料,不僅宣稱蔣萬安並非姓蔣,更在民視政論節目中指稱,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就是當年蔣孝嚴「晶華緋聞案」的女主角,並將相關內容公開傳播,引發高度爭議,張淑娟認為自身名譽遭到嚴重損害,因而提起訴訟。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認為,周玉蔻、蔡玉真在公開相關言論前,並未經過合理查證,爆料內容涉及個人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已涉及《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因此從重依《個資法》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對於一審判決,周玉蔻、蔡玉真及檢察官均提出上訴,使案件進入第二審審理。

2026 九合一・台北市長之戰 1號郭璽台灣麻將最大黨vs3號沈伯洋民進黨vs5號蔣萬安國民黨+3 11/28 投票・倒數25天 比較 6 位候選人政見 →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的量刑明顯失衡。合議庭指出,若與其他相同罪名案件相比,一審判處周玉蔻、蔡玉真相同刑度,明顯偏離一般量刑標準,未能充分考量2人在犯罪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實際情節。其中,周玉蔻身為政論節目主持人,不僅是整起事件的發動者,也是主要主導者;蔡玉真則是在周玉蔻提出相關言論後跟進附和,犯罪情節相對較輕,2人卻遭判處相同刑度,顯然違反平等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因此撤銷一審量刑,重新作出判決。

在重新量刑時,合議庭也分別考量2人的犯罪紀錄及犯後態度。判決指出,周玉蔻過去已有誹謗前科,卻仍未謹守媒體工作者應有的職業分際,且在訴訟過程中否認犯行,難以認定具有悔意,因此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且不得易科罰金。蔡玉真則因為是在事件發生後附和周玉蔻,犯罪情節相對較輕,加上她曾坦承自身過錯,並表達悔意,因此獲判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由於本案仍可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若最高法院最終駁回周玉蔻的上訴,判決確定後,她便必須入監服刑。

張淑娟上月30日召開記者會,談及這4年來因相關爆料所承受的精神壓力與生活折磨時,情緒一度失控,甚至當場下跪。(圖/方萬民攝)

然而,二審判決結果仍未能讓張淑娟接受。上月30日,她特地召開記者會,談及這4年來因相關爆料所承受的精神壓力與生活折磨時,情緒一度失控,甚至當場下跪,哭訴自己長期承受的不實指控與名譽傷害,懇求高等法院能夠「還我們一個公道」。她也向司法機關喊話,希望法院不要向被告低頭,更不應縱放一名累犯,並當場跪求司法還她清白。

張淑娟表示,自己為了這起案件已經奔波4年,至今仍必須承受事件所帶來的傷害。她認為,在數位時代,網路言論一旦散播,所造成的影響往往難以隨著司法程序結束而消失,相關不實訊息留下的長期傷害,也不應由受害者獨自承擔。她希望司法機關能正視這起案件的相關資料,重新檢視判決與量刑是否妥當,並盼望司法能夠還她一個公道。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