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中註定遇到警 賊偷機車上路即遭逮法辦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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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南港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違規迴轉,上前攔查後發現機車是剛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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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男子坦承機車是剛剛竊取,辯稱因無交通工具而「借用」代步,但車主表示並不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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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場依竊盜罪現行犯逮捕該男子,全案訊後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相關組織:
南港分局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邏,發現一男子騎乘機車違規迴轉,遂向前攔停,經盤查發現男子所騎乘之機車係幾分鐘前偷來的,當場將男子依竊盜罪現行犯逮捕,全案訊後移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當日巡邏行經忠孝東路六段188巷口,見一男子騎乘機車紅燈違規迴轉,遂向前攔停。攔查期間發現男子神色緊張,警方追問該機車車主相關資訊,男子卻支吾其詞、無法清楚交代,最後向警方坦承機車是剛剛竊取,剛騎上馬路就遇到警察。後經警方調查,該名男子辯稱要去買東西,但本身沒有交通工具,便隨意「借用」1台機車代步,並稱使用完會再停放回去。然警方聯繫機車車主,車主卻表示不認識該名男子,亦無外借機車之情事。警方訊後將男子依竊盜罪現行犯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民眾應妥善保管自身財物,避免宵小有機可乘。另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查緝不法,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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