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手騎自行車還不停抖動 46歲男涉毒駕起獲毒品海洛因
46歲男子為何因毒駕被逮捕?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新莊派出所員警於10月12日下午3時許,在新莊區新莊路543巷一帶執行勤務時,發現一名46歲吳姓男子騎乘自行車時單手操控且身體不斷抖動,行進方向左右搖晃,行為異常。員警上前盤查後,當場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重約0.39公克,且吳男的唾液毒品快篩及後續毒品篩檢均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顯示其涉嫌施用毒品後騎乘自行車。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移送偵辦。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新莊派出所員警,昨(12)日下午3時許,在新莊區新莊路543巷一帶執行勤務時,發現1名46歲吳姓男子,騎腳踏車不僅單手操控車輛,身體更不斷抖動,行進方向左右搖晃,狀況明顯異常。新莊警分局表示,員警察覺有異,立即上前攔停盤查,當場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重約0.39公克,訊後全案依法偵辦。
警方表示,員警盤查過程發現,吳男雙手及嘴角持續顫抖,舉止異常,而且口袋有明顯隆起情形,於是要求他取出物品查驗。吳男先取出針頭蓋,隨後拿取口袋內菸盒時,疑似趁隙將1包以衛生紙包裹的白色粉末,丟入路旁水溝,企圖規避查緝。但過程遭眼尖員警察覺,立即撿起查扣。
新莊警分局表示,白色粉末檢驗後,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員警隨即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現行犯逮捕吳男。另外實施唾液毒品快篩及後續毒品篩檢,結果均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吳男也涉嫌施用毒品後騎腳踏車。
警方表示,全案訊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外針對涉嫌毒駕騎腳踏車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舉發,展現警方對毒品犯罪及毒駕行為零容忍的執法決心。
新莊警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嚴重危害身心健康,施用毒品後駕駛任何車輛,包括腳踏車,都可能因精神恍惚、反應遲鈍或操控能力下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毒駕危害不亞於酒駕,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秉持「毒品零容忍、毒駕零容忍」原則,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共同維護安全、優質的交通環境。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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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男子身上查獲哪些毒品?
警方當場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重量約為0.39公克。此外,男子施用毒品後騎車的篩檢結果也呈現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毒駕自行車會面臨哪些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施用毒品後騎乘自行車可依法舉發。警方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毒駕危害不亞於酒駕,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