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違法捍衛全民用路安全 嘉檢偵辦毒駕致死等案聲押獲准
嘉義地檢署蔡宗熙檢察長對毒駕致死案件甚表重視,將嚴加查緝、從嚴偵辦,極力捍衛用路人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大眾的行車秩序與公共利益。(圖/記者陳惲朋攝)
(觀傳媒雲嘉南新聞)【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嘉義地檢署蔡宗熙檢察長對昨22日上午大林鎮發生毒駕致死案件甚表重視,立即指派吳心嵐檢察官指揮偵辦,對涉毒駕的吳姓男肇事者,予以聲押並獲裁准。檢方強調,針對各類毒品犯罪及毒駕行為,必定嚴加查緝、從嚴偵辦,極力捍衛用路人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大眾的行車秩序與公共利益。
嘉義地檢署表示,吳姓男子(64年次)駕車行經嘉義縣大林鎮某路段,與騎乘機車之吳姓女子(43年次)發生碰撞,吳女送醫急救後不幸宣告不治。警方隨即對吳男實施唾液快篩,檢測出第二級毒品陽性反應。經吳心嵐檢察官率法醫師相驗被害人及複訊被告,認被告涉犯毒駕致死等罪嫌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於當日晚上11時許裁准。
地檢署指出,本案同時啟動柔性司法保護機制,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嘉義分會人員主動關懷陪伴被害人家屬,提供法律諮詢、心理撫慰及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等即時協助,以撫平家屬創傷並保障其權益。
嘉義地檢署呼籲,毒駕行為嚴重損害駕駛人反應與判斷能力,等同將不特定用路人置於極度危險之中,切勿抱持僥倖心態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
檢方強調,針對各類毒品犯罪及毒駕行為,必定嚴加查緝、從嚴偵辦,極力捍衛用路人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大眾的行車秩序與公共利益。
嘉義發生毒駕致死案,檢方如何偵辦?
嘉義地檢署針對10月22日上午大林鎮發生的毒駕致死案件,已由吳心嵐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對涉案的吳姓男子(64年次)聲請羈押獲准。檢方於複訊後,認為被告涉犯毒駕致死等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法官已於當晚11時許裁准。嘉義地檢署表示,將嚴加查緝、從嚴偵辦各類毒品犯罪及毒駕行為,以捍衛用路人生命安全及維護公共利益。
毒駕致死案的肇事者與被害者資訊為何?
肇事者為64年年次的吳姓男子,他駕車時與騎乘機車的43年次吳姓女子發生碰撞,導致吳女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對吳男進行唾液快篩,檢測出第二級毒品陽性反應。
檢方除了偵辦案件,還有提供哪些協助?
嘉義地檢署啟動柔性司法保護機制,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嘉義分會人員一同關懷陪伴被害人家屬,提供法律諮詢、心理撫慰及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等即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