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爆胎釀禍! 散落胎皮害11車撞擊受損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彰化報導】昨(1)日晚間1輛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彰化縣埤頭路段爆胎,掉落的胎皮及輪胎造成多輛車撞擊受損並向國道警察第三大隊報案,全案由該大隊調查處理中。
國道車輛撞擊爆開的胎皮(紅圈處)。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三大隊表示,11月1日20時55分,54歲蔡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220.5公里埤頭路段左後輪胎爆胎,胎皮散落於中線車道,造成11部車輛閃避不及碰撞肇事。
國道爆胎掉落路面。翻攝畫面
本起事故無人受傷,駕駛人酒測值皆為0,相關肇事經過及肇因,由本大隊調查釐清中。
爆胎聯結車。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三大隊呼籲用路人,車輛應定期保養維護,上路前務必做好車況檢查(油、水、煞車、輪胎、燈光…等),行駛途中如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之1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疑似撞擊掉落胎皮受損車輛停在路肩等待救援。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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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號彰化路段發生什麼事故?
11月1日晚間8時55分,國道1號北向220.5公里彰化縣埤頭路段發生一起聯結車爆胎事故。該聯結車左後輪爆胎後,散落的胎皮掉落至中線車道,導致後方11部車輛因閃避不及而發生碰撞受損。此事故無人員受傷,所有駕駛酒測值均為0,國道警察第三大隊正在調查釐清肇事經過與原因。
聯結車爆胎事故造成多少車輛受損?
聯結車爆胎事故造成後方11部車輛因閃避不及而發生碰撞受損。所幸此事故無人員受傷,所有駕駛的酒測值皆為0。
車輛零件脫落行駛會受罰嗎?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之1規定,車輛行駛中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將處駕駛人新臺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