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新鋪路面被私畫禁停車紅線 將懲處
埔里鎮北環路新鋪路面遭私畫禁停車紅線,後續如何處理?
埔里鎮北環路於10月5日完成路面刨鋪工程後,有民眾於10月6日私自以紅漆劃設禁停車輛標線。埔里鎮公所已於10月7日聯合警方介入處理,將依毀損公物及違反交通法規對違規民眾進行懲處。此行為已涉及毀損公物,若行為人未能恢復原狀將移送法辦;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最高新臺幣2,400元罰鍰,並由警方依法開罰及通報權責單位強制塗銷回復原狀。
【點傳媒/記者張良舜埔里報導】埔里鎮北環路5日進行路面刨鋪工程剛完工,即有某宮廟私自畫設紅色禁停車線條。鎮公所經民眾投訴後,7日已聯合警方將對對違規民眾涉及毀損公物及違反交通相關法規,進行懲處。
鎮公所表示,民眾投訴,指市區道路北環路本月5日才進行道路刨鋪及路面標誌標線劃設工程,美美的路面昨天(6日)即遭民眾自行持紅漆劃線破壞一事,公所工務課回應如下:
1、埔里市區重要道路北環路5日進行忠孝路至中山路2段路面刨鋪工程,全長391公尺,路面刨鋪完成,後續還要進行道路標誌標誌劃設作業,行為已經涉及毀損公物及違反交通相關法規。
2、北環路道路改善工程遭民眾擅自塗劃,第一時間獲報即派承辦技士現場了解,因工程尚未完工驗收,履約責任仍在廠商,已要求廠商針對行為民眾究責,當天並已協助廠商向埔里分局報案,涉及毀損公物的部分,若行為人未能恢復原狀將移送法辦;至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部分,依權責由警方處理。
3、若民眾對於房屋前或道路上的標誌標線有何建議,可以透過里長、民意代表等管道向公所反映,公所會邀集相關單位,例如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等單位會勘,有無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的規定後進一步劃設或修改,並不是民眾能夠自行處理,否則會有觸法及影響公共安全等疑慮。
埔里分局據報後表示,埔里鎮內近期發現民眾私自劃設道路標誌標線情形。此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7款,最高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下罰鍰。
埔里分局第五組組長邱柏軒表示,將編排勤務加強查察,若查獲屬實除依法開罰外,亦將同步通報工務權責單位強制塗銷、回復原狀,以維護轄內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若私設標線行為已引發具體交通事故,除依道交條例裁罰外,另恐涉犯刑事與民事責任。
埔里分局提醒民眾,道路標誌標線皆屬公權力範疇,如對住家周邊標線劃設有相關需求,請務必透過正當管道向相關路權單位提出申請,切勿私自劃設,以免觸法受罰、甚至背負刑責得不償失。
圖說:鎮公所已聯合警方將對私自畫設標誌標線違規民眾,依涉及毀損公物及違反交通相關法規,進行懲處。(記者張良舜攝)
民眾若對住家周邊標線劃設有需求,應如何申請?
民眾若對住家周邊標線劃設有相關需求,應透過里長、民意代表等管道向埔里鎮公所反映。公所將邀集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等單位會勘,確認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後再行劃設或修改,切勿自行塗劃。
私自劃設道路標線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責任?
私自劃設道路標線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罰鍰。若行為已引發交通事故,除依道交條例裁罰外,另可能觸犯刑事及民事責任,並需負擔恢復原狀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