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蕭鑫奇。 (圖/謝榮浤翻攝)

【點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台中市大里區29日中午發生一起三車連環碰撞事故,一輛自小客車疑因駕駛一時恍神,追撞前方停等車輛,造成三名駕駛均受輕傷。警方後續前往醫院查驗身分時,發現肇事陳姓男子竟是台南地方檢察署發布的商業會計法通緝犯,待其出院返所偵辦後,又在隨身皮包查獲疑似安非他命,經篩檢及唾液快篩確認呈陽性反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及台南地檢署偵辦。

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所長高俊傑。(圖/謝榮浤翻攝)

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7月29日12時37分許,地點位於台中市大里區吉隆路與中興路二段路口。經調查,84年次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中興路二段往大智路方向直行,疑因一時恍神,追撞前方由66年次江姓男子駕駛、停等待轉的自小客車,遭撞車輛再推撞對向由73年次劉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造成三名駕駛均受輕傷送醫,詳細肇事原因仍由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警方指出,陳男因事故受傷,由119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員警前往醫院查證身分時,發現陳男為台南地檢署發布的商業會計法通緝犯,待醫院確認傷勢無礙並完成治療出院後,依法將其帶返派出所偵辦。

警方進一步說明,陳男沒有毒品相關前科,也非毒品案件通緝犯,因此事故現場及送醫期間,並無法定依據立即實施唾液快篩。返所辦理通緝案件過程中,警方依法搜索其隨身皮包,查獲疑似毒品,經初步篩檢約20至30分鐘後,確認為安非他命,隨後再對陳男實施唾液快篩,約30分鐘後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確認涉嫌毒後駕車。

警方表示,由於案件歷經醫療處置、身分查證、依法搜索、毒品初步篩檢及唾液快篩等程序,需耗費一定作業時間,因此待全案證據確認完整後,立即向媒體更新案件內容,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將陳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及台南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車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及周遭車流,避免因一時分心釀成事故;對於毒品駕車行為,警方也將持續加強查緝與執法,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