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微電車未掛牌遭攔查 騎士突棄車逃逸,霧峰警追查身分
【點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大里區發生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攔查事件。霧峰分局員警於115年10月24日晚上11時17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大里區中興路一段175號前時,發現一部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懸掛號牌,遂上前攔查。不料,騎士起初假意配合,隨後卻突然棄車徒步逃逸,員警評估現場安全狀況後,未持續追逐,後續將透過調閱監視器等方式,釐清男子身分並依法處理。
霧峰分局說明,員警執勤期間主動發現對向車輛疑有交通違規,隨即上前攔查,展現積極執法態度。面對騎士突然逃逸,員警依相關追緝車輛執行原則,考量現場道路及人車安全,未貿然持續追逐,以避免因追車衍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危害。
警方指出,依警政署相關追緝車輛執行原則,對於交通違規或一般盤查,若未發現刑事不法,原則上應以不追車為宜,並可透過密錄器等設備保存相關證據,事後再行追查。警方後續將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綜合相關事證,查明該名男子身分及事件經過,再依相關法規辦理。
霧峰分局呼籲,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定,依法完成必要登記並懸掛號牌,切勿心存僥倖。遇警方依法攔查時,也應配合執行,切勿以逃逸方式規避查驗,以免衍生其他法律責任。警方將持續落實交通違規取締與安全維護,兼顧執法效能及用路人安全。
為何大里區騎士未掛牌微電車遭攔查後逃逸?
霧峰分局員警於115年10月24日晚上11時17分,在大里區中興路一段175號前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部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懸掛號牌,遂上前攔查。騎士起初假意配合,隨後卻突然棄車徒步逃逸。警方考量現場安全狀況,未持續追逐,後續將透過調閱監視器等方式,釐清男子身分並依法處理。警方呼籲,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依法完成登記並懸掛號牌,遇警方攔查時應配合,以免衍生法律責任。
警方為何不追逐逃逸的微電車騎士?
警方依據警政署相關追緝車輛執行原則,考量現場道路及人車安全,若未發現刑事不法,原則上應以不追車為宜,以避免衍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危害。
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懸掛號牌會面臨什麼法律責任?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依法完成登記並懸掛號牌,若未依規定懸掛號牌,將會面臨相關法律責任,具體罰則需依相關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