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許順德臺中報導】廿四歲的劉姓女牙醫助理被某生醫科技公司派至臺中市一家醫院的沙鹿院區工作,她卻將顏姓醫師92萬薪資,以及病患14萬元的醫藥費,合計106萬元佔為己有;臺中地院一審宣判,依業務侵佔判處劉女10月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指出,該間醫院牙科與外部醫療體系合作,病患享有連鎖牙醫診所技術與醫院跨科別急救安全保障,家住新社區的劉女,於109年12月7日任職某生醫科技公司小組長,被派至該醫院沙鹿院區,負責收取病人給付款項、擔任牙醫助理及處理公司交辦事項,為從事業務之人。
在112年2月24日下午15時,某生醫科技公司委請鄭姓員工將92萬50元的薪資交給劉女,再由劉女轉交給顏姓醫師,結果劉女卻私吞,同時將收取的14萬6000元病人醫療費侵佔為己。
直到生醫科技公司遲遲未收到顏姓醫師簽收單,察覺有異報警,這才揭開劉女惡行,不過劉女已將部分款項花用,僅剩14萬50元,檢方偵結依法起訴。
臺中地院審理時,劉女坦承犯行,並陸續償還24萬1050元,但至今仍有82萬5000元尚未返還,法官譴責劉女本應妥善保管收取款項,卻利用職務之便侵佔挪用,考量一切情狀後,依業務侵佔處判劉女10月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圖說》全案在臺中司法大廈審理。(記者許順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