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相助隊誤餐費成提款機 鹽埕區里長交保
高雄鹽埕區里長如何詐領守望相助隊誤餐費?
高雄市鹽埕區一名蔡姓里長兼任守望相助隊隊長,自2023年1月至2026年2月間,指示隊員代為簽名或偽造簽名,詐領誤餐費共計22萬3340元。他不僅將妻子和胞姊列為隊員領取誤餐費,甚至在出國或外縣市期間,仍簽名或由他人代簽,藉此不實報領補助。高雄地檢署指揮調查後,蔡姓里長及其妻、姊坦承犯行,分別被諭知10萬元、7萬元、9萬元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對守望相助隊設有誤餐費等經費補助,卻成了鹽埕區某蔡姓里長的提款機,不但自己簽領誤餐費,更把妻子、胞姊也列入守望相助隊員領誤餐費,甚至出國或在外縣市也能簽到具領,高雄地檢署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處、高雄市警鹽埕分局偵辦,傳訊3人到案,偵訊時坦承不諱,訊後諭知蔡男10萬元、胞姊9萬元、妻子7萬元交保。
高雄市警局提供守望相助隊的福利濟助計有警安基金、團體意外險、服勤傷亡醫療慰問補助、協勤誤餐費、績優獎勵金、內政部社區治安營造補助等。專案人員調查,蔡姓里長擔任里長並兼任守望相助隊隊長,統籌安排隊員巡邏勤務,並負責向警分局申報補助。
守望相助隊成員除了當地里民外,蔡男亦將自己的侯姓妻子與蔡姓胞姊納入隊伍中。不過,自112年1月至115年2月長達3年間,部分隊員根本沒有實際出勤巡邏,卻依照蔡男指示在守望相助隊出入登記簿上簽名,或由蔡男與胞姊直接代為偽造簽名。
此外,蔡男與妻、姊3人亦有出國或人在外縣市,未實際執勤卻仍在出入登記簿簽名之情形,經蔡男據以製作不實報領清冊連同相關資料向鹽埕分局請領誤餐費,總計自112年1月至115年2月詐領誤餐費初估為22萬3340元。
雄檢主任檢察官陳彥竹、檢察官楊翰濤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1日傳訊相關被告及證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蔡男與妻姊均涉有刑法第213條、第216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及刑法第339條之詐欺罪嫌重大,但考量被告等已交代相關情節,並有意願繳回犯罪所得,尚無羈押之必要,均諭知交保候傳。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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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誤餐費的期間有多長?
蔡姓里長詐領誤餐費的期間,從2023年1月持續到2026年2月,總計長達三年。
守望相助隊有哪些經費補助?
高雄市警局提供守望相助隊的福利濟助項目包含警安基金、團體意外險、服勤傷亡醫療慰問補助、協勤誤餐費、績優獎勵金,以及內政部社區治安營造補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