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近200宗教團體齊聚 中央地方齊解土地、建物難題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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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與內政部合辦座談會,邀請近200個宗教團體代表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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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聚焦宗教土地、建物合法化、不動產登記及財務申報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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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政府將協力輔導宗教團體處理長期累積的不動產權利歸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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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案延長申請期限至117年。
屏東縣政府與內政部今天(14日)在縣府舉辦「宗教政策宣導座談會」,縣長周春米、內政部長劉世芳共同出席,與近200位宗教團體代表面對面交流。座談聚焦宗教土地及建物合法化、借名登記不動產處理、宗教團體財務申報及公告,以及兩岸宗教交流等議題,針對基層長期面臨的實務問題直接交換意見,盼透過中央、地方與宗教團體協力找出解方。
座談現場不少宮廟代表把土地使用、建物合法化、產權登記及稅務等多年難題帶到現場,盼釐清相關法令與處理方式。對於宗教團體提出的個案及制度性問題,內政部與縣府相關單位也逐一說明,涉及跨機關權責或需進一步研議的案件,將帶回協調並持續追蹤。
周春米表示,屏東擁有多元族群文化與深厚在地信仰,宗教團體長期投入公益慈善、社會服務及急難救助,在凝聚地方情感、維繫社會和諧及文化傳承上扮演重要角色。此次座談會到屏東,除了傳達中央政策,更重要的是讓中央直接聽見地方宗教團體的聲音,了解第一線真正面臨的困難。
周春米指出,部分基層宮廟因歷史背景及過去法令限制,土地、建物及產權問題累積多年,且往往涉及不同法規及權責機關,單靠地方政府難以處理。立法院日前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案,申請權利歸屬審認期限延長至民國117年6月9日,對相關宗教團體而言是重要契機。縣府將配合內政部政策,持續提供輔導,協助符合資格的宗教團體處理不動產權利歸屬問題。
劉世芳說,修法後申請期限延長至民國117年6月9日,符合資格的宗教團體應把握期限提出申請,處理過去因歷史因素形成的借名登記問題。至於宗教團體關切的土地、建物使用及其他實務問題,中央也將在現行法規架構下持續提供協助。
劉世芳也提醒,宗教團體實務運作涉及土地、建物、財務及稅務等不同面向,許多問題需要跨機關共同處理;至於兩岸宗教交流,近期赴陸交流風險相對提高,若有相關行程,應審慎評估並依規定完成事前登錄,以提高風險意識、維護人身安全。
縣府民政處表示,宗教事務牽涉歷史脈絡及多項法規,透過中央、地方共同走進第一線,除協助宗教團體掌握最新政策,也能從實際案例了解制度執行上的困難,讓座談成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解決問題的溝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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