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里長參選人送肉粽、提杯「價值逾500元」涉賄選 3人遭羈押禁見
屏東里長參選人為何因送肉粽、提杯遭羈押禁見?
屏東縣潮州鎮四春里里長潘姓參選人等3人,因涉嫌於今年6月13日以萬眾慈善會名義,向選民發放價值共新台幣500元以上的肉粽、提杯,遭屏東地檢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檢警於10月2日傳訊11人,並聲押潘姓參選人、陳姓理事長及蔡姓理事等3人,屏東地院於10月3日凌晨裁定3人全數羈押禁見,另有1人以3萬元交保。
115年九合一選舉投票日,定於11月28日(星期六),屏東地檢署追查賄選案,發現屏東縣潮州鎮四春里長潘姓里長參選人等4人,涉嫌於今年6月利用慈善會活動名義,向選民發放價值共新台幣500元以上肉粽、提杯,檢警昨天(10月2日)傳訊11人,聲押潘男等3人,另1人以3萬元交保,屏東地院今天(10月3日)凌晨裁定,3人全數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指出,屏東縣潮州鎮四春里里長潘姓候選人兼萬眾慈善會總幹事、萬眾慈善會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及鍾姓男子等4人,涉嫌在5年6月13日以萬眾慈善會活動名義,向選民發放價值共500元以上肉粽、提杯,涉及賄選。屏檢10月2日指揮屏東刑警大隊、潮州警分局、屏東縣調查站發動搜索5處,並傳訊選民及相關證人11人,取得相關具體事證,扣得提杯20個。
屏檢表示,經檢方訊問後,檢察官認為潘姓參選人、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均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且犯嫌重大、有串證之虞,當晚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鍾姓男子則在諭知交保3萬元。
屏東地院10月3日凌晨裁定,潘姓參選人、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等3人全數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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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賄選案的具體法條為何?
此案涉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檢方認為潘姓參選人、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因此聲請羈押禁見。
此次賄選案的發放物品與價值為何?
涉案的肉粽與提杯,總價值共新台幣500元以上。檢警在搜索時扣得提杯20個,作為相關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