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偵辦不法業者涉嫌以「工業氣體」假冒「醫用氧氣」及「食品級二氧化碳」案件,經發動3波搜索、拘提20多名涉案嫌犯偵辦,正式偵查終結,分別依違反藥事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詐欺取財等罪嫌,將黃姓被告等17人及4家公司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5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公司會計、送貨司機等4人則執行緩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發現,這家不法氣體公司涉嫌在「醫用氧氣」製造許可證被註銷後,從民國110年3月間起,到113年9月間,以多達871桶「工業用液態氧」生產假冒「醫用液態氧」,銷售給5家醫療院所及長照機構,犯罪所得約187萬元。

在偽製「食品級二氧化碳」部分,從111年7月間到114年7月間,由這家不法公司將「工業用二氧化碳」填充至另一家共犯公司的鋼瓶內,冒充食品級產品,共出貨1,027瓶;另一家「丙公司」則是以不合規設備填充其他廠商生產的「食品級二氧化碳」,再不法張貼上「乙公司」標籤,共出貨656瓶;2家公司共詐得貨款約151萬元。

臺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表示,全案經承辦檢察官偵查終結,不法公司負責人黃姓被告會同6名主要共犯,罔顧病患健康及食品安全,犯罪情節重大,分別依違反藥事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詐欺取財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並針對製造偽藥的3名主要黃姓被告,均求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於共同詐欺的8名主要被告則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對相關涉案公司都求處罰金2,000萬元。

臺中檢方偵結以「工業氣體」黑心假冒「醫用氧氣」案,共17人被提起公訴,3名黃姓主嫌被求處7年重刑。(圖:檢方提供)

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表示,因本案攸關民眾醫療、食品安全及消費權益,醫用氧氣直接供病患治療使用,食品級二氧化碳則進入食品及飲料供應鏈,相關業者都應依法取得許可,並確保氣體來源、填充設備、製造流程、標示及追溯資料符合規定;因此,呼籲相關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企圖以廉價劣質的工業用氣體混做醫療用或食品級氣體,做為治療病患之藥品及供食品或飲料製程使用之添加物,以此禍害我國民眾之身心健康,檢方將持續秉持「嚴懲不法、溯源追查」的一貫原則,為民眾的健康及消費安全善盡把關之責。(李河錫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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