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遭裁罰仍持續刊播!食藥署查益生菌違規廣告:將加重處分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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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查獲「活化勝」益生菌產品及其代言人江守山醫師,持續刊播誇大醫療效能的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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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產品已於113、114年度遭裁罰共計488萬元,但115年度仍持續違規刊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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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將加重處分,並提醒民眾食品非藥品,勿因廣告延誤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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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媒體業者善盡社會責任,落實廣告內容自律審查。
相關人物:
江守山
相關組織:
食藥署
【健康醫療網/記者黃奕寧報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持續監控違規食品廣告,近期查獲「活化勝」產品及其代言人「江守山」醫師於電視等媒體高頻率刊播違規廣告,傳遞產品的神奇效果,及以醫師形象誇大宣稱產品具有「逆轉腎病」等醫療效能,容易使消費者誤信食品具有治療疾病之效果,甚至可能造成民眾延誤就醫,已涉嫌嚴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有關食品廣告不得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規定。
113、114年度已遭裁罰 115年度仍持續刊播違規宣稱
食藥署指出,「活化勝」相關違規廣告,在113年度經嘉義市及雲林縣衛生局查處,累計裁罰新臺幣308萬元;114年度再由嘉義縣衛生局裁罰180萬元,惟至115年度,該產品仍持續刊播涉及違規宣稱之廣告。
食藥署表示,將持續督促地方衛生機關,對於「活化勝」產品廣告及其代言人江守山醫師,就違規情節加重處分。
食品不是藥品不能治療腎病 患者別因廣告延誤就醫
食藥署提醒民眾,尤其是腎臟病患者,食品不是藥品,不能取代正規醫療,也不能宣稱具有治療疾病的效果。腎臟病成因複雜,若出現身體不適或疑似相關症狀,應尋求正規醫療管道,接受專科醫師的診斷與治療。
同時,食藥署也呼籲電視及各類傳播媒體業者,刊播食品廣告時,應善盡媒體社會責任,落實廣告內容之自律審查,勿刊播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食品廣告,致民眾延誤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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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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