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重劃一定要拿出45%土地?嘉市釐清地主負擔兩大重點
參與市地重劃,地主一定得拿出45%的土地嗎?嘉義市政府地政處表示,45%是整個重劃區共同負擔土地面積的法定上限原則,並非每位地主固定適用的負擔比例,實際仍須依土地受益比例計算,提醒民眾不要將兩者混為一談。
地政處指出,市地重劃透過重新規劃與整理,改善土地形狀及使用條件,同時興建道路、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及都市整體發展。辦理過程所需的公共設施用地與開發費用,則由參與重劃的土地所有權人依法共同負擔。
依地政處說明,《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規定的共同負擔,主要分為「公共設施用地負擔」及「費用負擔」。前者包含道路、公園、綠地等10項法定公共設施用地,先以區內原有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土地等抵充,不足部分再由地主共同負擔。
費用負擔則包括工程費、重劃費及貸款利息等,原則上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支應開發所需經費。
至於民眾關心的45%如何計算,地政處解釋,整個重劃區用來折價抵付共同負擔的土地,合計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重劃區總面積的45%。如須超過,必須同時取得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且同意者持有土地面積超過私有土地總面積一半的同意,才能不受此限制。
地政處提醒,地主應了解個別土地的負擔計算,不能直接以45%推估重劃後可分回的土地面積。如有相關疑問,可洽嘉義市政府地政處地用及重劃科,電話05-2254321分機375、376。
嘉義市地政處如何釐清市地重劃的土地負擔比例?
嘉義市政府地政處說明,市地重劃的共同負擔土地面積原則上限為重劃區總面積的45%,此比例並非個別地主必須固定負擔的比例。實際負擔仍需依據各土地的受益比例計算,以反映其在公共設施用地及開發費用上的分攤。地政處提醒民眾,應個別了解自身土地的負擔計算方式,而非直接以45%估算重劃後可分回的土地面積。
市地重劃的共同負擔包含哪些項目?
市地重劃的共同負擔主要分為兩大類:公共設施用地負擔,包含道路、公園、綠地等法定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費用負擔,包括工程費、重劃費及貸款利息等開發所需經費。
如果重劃區共同負擔土地面積超過45%該如何處理?
若市地重劃區共同負擔的土地面積超過總面積的45%,必須同時取得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同意,且同意者所持有的土地面積超過私有土地總面積的一半,才能不受此45%的限制。
如何查詢市地重劃的相關疑問?
民眾若對市地重劃的土地負擔有任何疑問,可洽嘉義市政府地政處地用及重劃科,電話為05-2254321分機375或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