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郭台銘收購連署書 屏東議長周典論更一審改判3年4月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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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被控協助郭台銘連署,更一審遭判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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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典論被指控以500萬元透過潮州鎮長周品全收購連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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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周典論支付的款項非單純工作費,不採信其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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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典論對判決表示遺憾,將繼續上訴。
相關組織:
鴻海
3年前總統大選期間,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被控涉嫌以500萬元幫助有意參選總統的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連署,一審被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二審改判3年2個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27日)更一審宣判,改判3年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全案仍可上訴;對於判決,周典論表示遺憾,會繼續上訴。(溫蘭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現任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因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有意參選中華民國第16屆總統但沒有獲國民黨提名,周典論為了讓郭台銘和賴佩霞順利達到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連署門檻,於是在112年9月,分別將現金150萬元以及350萬元交付給屏東縣潮州鎮長周品全,並交代周品全以「老鼠會方式,每10份5000元」取得1萬份連署書,後續有4名連署人接受賄賂並完成連署。
判決書指出,周典論坦承有交給周品全500萬元,並指示周品全以「老鼠會方式,每10份5000元」取得1萬份連署書的事實,但辯稱10份5000元的費用是要給連署的工作人員的工作費,且有交代周品全不可以讓選民拿到錢,但這樣的說法顯然不被法官接受。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發言人、行政庭長李淑惠說:「被告雖然辯稱他所交付的金錢為工作費,是要給連署的工作人員,但本院考量,連署的工作費都是由郭台銘辦公室所負擔,實無由被告個人再支出的必要。」
周典論對於更一審判決表示遺憾,將在收到判決書之後和律師研議並提出上訴。
◆《中廣新聞》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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