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消防員涉虐狗 擬記過2次、調離原單位
彰化消防員為何涉嫌虐待小黑狗並將面臨懲處?
彰化縣消防局埔心分隊一名吳姓消防員,於9月27日中午持拖把毆打一隻闖入分隊覓食的小黑狗,導致狗兒慘叫並嚇到失禁。消防局已確認毆打行為屬實,將召開考績委員會,研議對該員加重記過2次、調離原單位並列為重點輔導對象。此外,消防局也將完整移送相關事證至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依法裁處。至於是否另持BB槍射擊,則仍在調查釐清中。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彰化縣消防局埔心分隊爆出虐狗事件!吳姓消防員涉嫌持拖把毆打闖入分隊覓食的小黑狗,狗兒痛得慘叫,甚至嚇到失禁,監視器畫面曝光引發撻伐。消防局確認毆打行為屬實,擬加重記過2次、調離原單位,並移送動物防疫所依法裁處;是否另持BB槍射擊,仍待釐清。
事件發生於9月27日中午,適逢中秋節連假。根據彰化縣消防局調閱的監視器畫面,小黑狗當時進入埔心分隊覓食,吳姓消防員卻拿起拖把施打。由於監視器拍攝角度受限,是否另有持BB槍射擊的情形,目前尚待調查,但消防局已確認毆打動物的行為屬實。
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撻伐。消防局表示,消防人員肩負救災、救護及保護民眾生命財產的責任,身為公務人員,卻做出傷害動物的行為,不僅違背尊重生命的基本觀念,也嚴重損害消防形象,對此深感痛心與遺憾。
消防局指出,將召開考績委員會,研議對吳姓消防員加重記過2次,並調離原單位、列為重點輔導對象,後續也將加強《動物保護法》及生命教育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至於當時在一旁側錄、疑似嘻笑的趙姓隊員,仍待進一步調查,若查證確有不當行為,也將一併處置。
消防局強調,對於涉及虐待動物的行為絕不包庇,將完整移送相關事證,由動物防疫所依法調查裁處。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若故意傷害動物,造成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則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科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所呼籲,民眾應尊重生命、善待動物,若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情事,可蒐集相關事證,向所在地動物保護主管機關通報,或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共同守護動物安全。
消防員虐狗事件發生在何時?
事件發生於9月27日中午,適逢中秋節連假期間。當時一隻小黑狗進入彰化縣消防局埔心分隊覓食,吳姓消防員隨即持拖把進行毆打。
虐待動物的行為將面臨哪些法律責任?
依據《動物保護法》,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若故意傷害動物致嚴重後果,則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科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除了吳姓消防員,是否還有其他人涉案?
當時在場側錄並疑似嘻笑的趙姓隊員,目前仍待進一步調查。若查證確有不當行為,也將一併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