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賄選案院方押2保3!檢方審慎研議是否提抗告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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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家族涉嫌透過餐會進行「期約賄選」案,檢方聲請羈押謝典霖父子、父母及兩名幹部共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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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裁定謝典霖與其父謝新隆收押禁見,母親鄭汝芬及兩名幹部則分別以30萬至1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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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對裁定結果與預期有落差,將審慎研議是否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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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賄選案外,謝典霖等人另涉嫌詐取公款、辦理選舉餐會賄選,以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嫌,檢方將擴大偵辦。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家族涉及「期約賄選」案,檢方將謝典霖及父母親謝新隆、鄭汝芬,以及黃于賓、劉宸佑等5人,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院方最後只裁定謝新隆與謝典霖父子收押禁見,另3人交保候傳。對裁定結果,檢方指出,將謹慎研議是否提出抗告。(李河錫報導)
彰化地檢署連日積極偵辦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家族,涉嫌透過餐會進行「期約賄選」事件,經指揮大批檢調人員兵分多路搜索,帶回20多名涉案者偵訊後,先將陳姓、黃姓和邱姓等6名被告,以涉犯「投票行賄」罪嫌,分別以3到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檢方認為,謝典霖及父親謝新隆,母親、前立委鄭汝芬和議會主任黃于賓、服務處幹部劉宸佑等5人,觸犯「行賄罪」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經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經院方漏夜開庭審理,最後裁定被告謝新隆與謝典霖父子2人羈押禁見;鄭汝芬以100萬元,劉宸佑、黃于賓分別以3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對於院方裁定結果,襄閱主任檢察官高如應表示尊重,因和當初檢方所提「羈押」標的有落差,是否依法提出抗告?將依偵辦案情需求審慎研議。
此外,檢方在偵辦中又發現謝典霖等人除涉嫌詐取公款、辦理選舉餐會賄選外,還涉及多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及使人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高如應主任檢察官強調,後續都會併案擴大偵辦。
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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