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徐佳青爆攜子出訪濫用特權 介文汲轟離譜「前所未見」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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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被爆攜子出訪,遭質疑公器私用與濫用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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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事務專家介文汲批評徐佳青的行為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並稱此為「前所未見」的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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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文汲質疑徐佳青兒子擔任攝影官的適法性,並擔憂此舉破壞公務員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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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文汲感嘆現今公務體制不如以往嚴格,對官箴敗壞感到痛心。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攜子周遊列國挨轟「公器私用」,卻辯解「家人自費探視是基本人權」。國際事務專家、駐紐西蘭前代表介文汲今天(7日)接受中廣新聞網千秋萬事主持人王淺秋專訪,認為徐佳青已經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9條」,如果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早就自己下台了,感嘆綠營官箴敗壞,何以向全台灣公務員交代?
介文汲指出,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9條規定,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身或其親(家)屬之利害關係者,應依法迴避,雖然徐佳青推說家人自費購買機票,但公務車輛明定非公務員不能使用,更質疑還有接機、私人行程、住宿費等,他以自己數十年公務生涯外交經歷,徐佳青的作法聞所未聞,從沒看過如此荒唐的事。
介文汲進一步表示,公務員「攝影官」職銜是法定的,未成年的14歲兒子能當攝影官嗎,下面基層公務員奉公守法安分守已,上頭卻帶頭破壞公務員體制,徐佳青身為長官不以身作則,難道以後下屬出差,也都可以帶著家人比照辦理嗎?
介文汲回憶蔣經國時代「十大革新」,對公務員要求比對一般老百姓還嚴格,如果違規還會以特別法「加重其刑」,過去就常看到公務員前輩「辦喜事超過涿數」、「去不該去的場合」就被嚴懲,如今公務體制被破壞地很厲害,竟然隨便冒用安插職銜,他只能說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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