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活化勝」3年挨罰890萬仍照播 名醫江守山遭移送懲戒
知名醫師江守山因何事遭移送懲戒?
知名腎臟科醫師江守山因長期出現在益生菌保健食品「活化勝」廣告中,被指誇大產品具有「逆轉腎病」等醫療效能,遭食藥署移付懲戒。江守山駁斥,強調自己從未代言,也未收取費用或上節目推銷產品,僅是接受廠商採訪分享學術概念。食藥署則認定其行為構成廣告代言或薦證,將依法調查,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截至目前,「活化勝」產品3年來已累計遭罰890萬元。
知名腎臟科醫師江守山因長期出現在益生菌保健食品「活化勝」廣告中,被指誇大產品具有「逆轉腎病」等醫療效能,遭食藥署移付懲戒。江守山出面駁斥,強調自己從未代言,也未收取費用或上節目推銷產品,僅是接受廠商採訪分享學術概念。食藥署則認定其行為構成廣告代言或薦證,將依法調查,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
江守山駁斥自己代言活化勝。(圖/TVBS)
針對此事,江守山嚴厲駁斥代言說法,表示請外界謹慎使用「代言」一詞,他只是講述學術概念,廠商前來採訪,他認為這是可以接受的。他強調自己從未在節目上請大家購買產品,也沒有宣稱產品很有效,並保證外界絕對沒看過他這樣做。
江守山進一步說明,自己並未收取代言費,家中也沒有裝設電視,因此根本沒看過這則廣告,僅是分享益生菌能治療腎臟病的學術概念。他表示,任何可以幫助病人的事情他都應該要做,自己也在診所使用益生菌治療病人。對於被移付懲戒一事,他表示將提出訴願,到懲戒委員會進行解釋。
然而,「活化勝」產品已多次因違規廣告遭到裁罰,截至目前相關產品仍持續刊播,3年來已累計開罰890萬元。食藥署表示,違規廣告已函請電視工會督導頻道下架。
針對江守山聲稱未代言,甚至指出照片遭到盜用,食藥署回應,若專業人士或知名人物有參與產品研發、設計或行銷,透過平面肖像、錄像或其他方式與產品產生連結,就可能構成廣告代言或薦證行為。食藥署指出,本案目前嘉義縣政府衛生局已於9月24日將江守山涉及廣告代言部分,移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科依法調查處理。
食藥署強調,食品不是藥品,不得宣稱治療或逆轉疾病。依《食安法》第28條規定,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違者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6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延伸閱讀:
電通成為 OpenAI Ads 在台灣與東南亞市場的首波合作夥伴
重案回顧/馬國女大生慘死!工程師砸錢求愛被拒勒頸悶殺竟還想「冥婚」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江守山為何否認代言活化勝?
江守山表示,他僅是接受廠商採訪分享學術概念,並未收取代言費,也未在節目上推銷產品或宣稱產品有效。他認為外界應謹慎使用「代言」一詞,並將對懲戒處分提出訴願。
食藥署如何認定江守山的行為?
食藥署認為,若專業人士透過肖像、錄影或其他方式與產品產生連結,就可能構成廣告代言或薦證行為。食藥署強調,食品不得宣稱醫療效能,違者將依《食安法》開罰。
「活化勝」產品曾有多少次違規廣告紀錄?
「活化勝」產品已多次因違規廣告遭到裁罰,截至目前為止,3年來已累計開罰890萬元。食藥署已函請電視工會督導頻道下架相關違規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