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整理報導】曾婉拒納入台灣民眾黨2024年不分區立法委員名單的陸配徐春鶯,涉嫌利用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等身分,遭檢方指控長期接受中共官員指示,蒐集台灣政情、輿情及在台陸配相關資訊,並涉及替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等人站台、詐貸銀行、兩岸地下匯兌及安排中共官員以商務名義來台等案件。新北地方法院今(11)日宣判,徐春鶯合併判處7年徒刑,另案共犯鍾錦明判刑2年、卜啓正判刑1年並緩刑4年,羅穎合併判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時認為,徐春鶯涉嫌涉及《反滲透法》等相關犯罪,共被求刑合計21年6月,並科罰金合計2300萬元。法院審理後,則依各被告涉及的犯罪事實分別判刑,最終徐春鶯合併刑期為7年。

根據起訴內容,徐春鶯被控接受中共民政部官員楊文濤,以及中共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上海市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副主任孫憲等人指示,利用其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等身分,透過服務陸配及新住民的機會,長期蒐集並向對岸回報台灣政情、輿情,以及政治人物、政黨內部相關資訊。

檢方另指控,徐春鶯涉嫌掌握在台陸配的日常言論、活動及參政情況,並將相關資訊提供給對岸人士。相關行為是否構成《反滲透法》所定犯罪,則由法院依證據及相關法律進行審理判斷。

本案同時牽涉政治活動及選舉期間的公開行動。徐春鶯過去曾參與政治活動,並曾為2024年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等選將站台。2023年10月,時任民眾黨主席的柯文哲曾考慮將徐春鶯列入民眾黨2024年不分區立委名單,但因相關身分及政治立場引發外界爭議,徐春鶯最終婉拒列入名單。

除了涉嫌違反《反滲透法》部分,檢方另指控徐春鶯涉及銀行貸款及兩岸資金往來等案件。其中,徐女被控與集智公司負責人羅穎共同虛構在職及財力證明,向銀行申辦貸款,涉及加重詐欺取財罪。

法院今日對同案被告分別作出判決。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理事長鍾錦明與徐春鶯共同涉及《反滲透法》部分,判處2年徒刑。

徐春鶯女兒卜啓正則因涉及加重詐欺取財,被判處1年徒刑,宣告緩刑4年。

至於集智公司負責人羅穎,法院認定其與徐春鶯涉及虛構在職及財力證明詐貸銀行部分,依加重詐欺取財判處1年2月;另外,羅穎與徐春鶯涉及掩護中共官員來台部分,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處1年2月,兩罪合併判刑2年。

現年64歲的徐春鶯出生於中國上海,畢業於復旦大學企業管理系,曾在上海國營貿易公司擔任科長,1993年嫁來台灣並定居台北,2000年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

徐春鶯過去也曾投入台灣政治及新住民相關事務,曾任國民黨新住民工作委員會委員,以及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2023年因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提名議題受到高度關注,也使其身分背景及政治活動受到外界檢視。

這起案件歷經檢調偵辦及法院審理後,今日一審判決出爐。法院針對徐春鶯及其他被告的相關犯行分別量刑,但判決尚未確定,徐春鶯等被告仍可依法提起上訴,後續案件發展仍有待司法程序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