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女闖關帶回中國肉!警察找上門「她慘吞20萬罰單」
從中國攜帶肉製品入境台灣會被罰多少錢?
從中國大陸攜帶肉製品入境台灣,若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將面臨新台幣20萬元罰鍰。一名陳姓女子於9月27日從上海搭機返台,將2包中國製的豬肉乾及鴨舌放置於託運行李中,違規攜帶入境並提供同事食用。經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調查後,認定其行為違反規定,已於10月1日裁罰20萬元。防檢署提醒,旅客自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若違反檢疫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日前社群平台Threads流傳一段影片,有民眾返台後拿出鴨舌、肉乾等肉製品食用,旁人還笑稱「跟20萬擦肩而過」,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撻伐,質疑恐成為境外動物疫病防疫破口。警方獲報後立即追查,確認影片中的肉品確實是民眾從中國大陸攜帶入境,相關資料已移送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處理,違規民眾最終遭裁罰20萬元。
據了解,影片中可見有人拿出鴨舌及肉乾,包裝上印有簡體字,現場人員明知入境台灣不得攜帶肉製品,甚至提到可能遭處20萬元罰鍰,卻仍未主動交出銷毀,反而直接食用。影片在網路曝光後,引發大量網友批評,提醒境外肉製品可能攜帶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相關物品也不應任意丟棄或混入廚餘。
警方獲悉後,由刑事警察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及航空警察局共同追查,透過貼文、帳號及影片畫面分析比對,循線掌握相關人員身分。警方查出,影片拍攝者為蔡女,遭拍攝者為陳女,2人於9月30日到案說明。
經調查,陳女於9月27日從中國大陸上海搭機返台,並由高雄國際機場入境,期間將2包陸製肉品放置在託運行李內,違規攜帶入境,之後還將肉品提供同事食用,目前已沒有剩餘肉品留存。
防檢署表示,30日下午已由高雄分署會同屏東縣警察局等單位,針對張貼人及輸入人製作筆錄、進行訪談。陳姓民眾坦承從中國大陸入境時,於託運行李攜帶豬肉乾及鴨舌各1包,經調查後認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新台幣20萬元,陳女也已於今(1)日前往高雄分局簽收裁處書。
防檢署提醒,旅客自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若違反相關檢疫規定,將面臨高額罰鍰,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依規定,旅客攜帶應施檢疫的動物或動物產品入境,應依規定申請檢疫,違規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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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中國肉製品入境台灣的罰則為何?
攜帶中國大陸肉製品入境台灣,若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將會被裁罰新台幣20萬元。防檢署也提醒,旅客自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產品入境,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影片中民眾攜帶了哪些肉製品?
影片中顯示民眾攜帶了印有簡體字的鴨舌及肉乾。這名陳姓女子於9月27日從上海搭機返台時,將豬肉乾及鴨舌各1包放置於託運行李中違規攜帶入境。
為何攜帶肉製品入境台灣會被罰款?
攜帶肉製品入境可能成為境外動物疫病的防疫破口,例如非洲豬瘟。為防堵動物疫病傳入,台灣設有嚴格的檢疫規定,違規攜帶肉製品將面臨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