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鄭瑞芳/台中 報導】臺中一名64歲的邱姓男子日前趕搭高鐵途中,不慎與路邊停車格內的車輛發生擦撞,因擔心錯過車班,未停留查看便逕自離去,讓當時人在車內的駕駛一陣錯愕,隨即報警求助。員警循線找到邱男,除了依法開罰並吊扣駕照1個月,還須賠償被害車主的車損,原本只是為了趕上高鐵,最後卻得付出更高的代價。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士紘日前中午12時許,獲報前往南區建國北路處理一起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時,僅有39歲的楊姓女子在場。楊女向警方表示,稍早將車輛停在建國北路的停車格內,當時車輛仍處於發動狀態人還未下車,左側車身卻突然遭一輛自小客車擦撞,讓她嚇了一大跳,對方駕駛卻片刻也未停留,便直接離開現場。楊女發現愛車左後視鏡整個斷裂,當下又急又氣,趕緊記下對方車號並報警求助,希望警方能揪出這名肇事駕駛。

員警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楊女情急之下記錯車號,幸有行車紀錄器影像輔助,迅速鎖定肇事車輛,並循線聯繫64歲的邱姓駕駛前來說明。邱男隔日至交通分隊製作筆錄時坦承,當時因車輛距離沒有抓好,不慎擦撞路旁車輛,然而因正要趕搭高鐵,擔心錯過車班,才選擇直接離開現場。對於當時思慮不周、未留在現場處理事故,邱男也表示抱歉。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邱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依法舉發,並聯繫楊女協助後續賠償事宜,讓楊女十分感謝。

▲遭撞車輛左後視鏡整個斷裂,車主趕緊報警求助。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務必留在現場並撥打110報警處理,無論事故大小,切勿因車損不知如何處理、認為損害不嚴重,或認為可交由車損保險處理等理由擅自離開現場,以免因未依規定處置而面臨法律責任,影響自身權益與他人安全。

臺中一名64歲的邱姓男子日前趕搭高鐵途中,不慎與路邊停車格內的車輛發生擦撞,因擔心錯過車班,未停留查看便逕自離去,讓當時人在車內的駕駛一陣錯愕,隨即報警求助。員警循線找到邱男,除了依法開罰並吊扣駕照1個月,還須賠償被害車主的車損,原本只是為了趕上高鐵,最後卻得付出更高的代價。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士紘日前中午12時許,獲報前往南區建國北路處理一起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時,僅有39歲的楊姓女子在場。楊女向警方表示,稍早將車輛停在建國北路的停車格內,當時車輛仍處於發動狀態人還未下車,左側車身卻突然遭一輛自小客車擦撞,讓她嚇了一大跳,對方駕駛卻片刻也未停留,便直接離開現場。楊女發現愛車左後視鏡整個斷裂,當下又急又氣,趕緊記下對方車號並報警求助,希望警方能揪出這名肇事駕駛。

▲肇事車主原本只是為了趕上高鐵,最後卻得付出更高的代價。.

員警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楊女情急之下記錯車號,幸有行車紀錄器影像輔助,迅速鎖定肇事車輛,並循線聯繫64歲的邱姓駕駛前來說明。邱男隔日至交通分隊製作筆錄時坦承,當時因車輛距離沒有抓好,不慎擦撞路旁車輛,然而因正要趕搭高鐵,擔心錯過車班,才選擇直接離開現場。對於當時思慮不周、未留在現場處理事故,邱男也表示抱歉。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邱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依法舉發,並聯繫楊女協助後續賠償事宜,讓楊女十分感謝。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務必留在現場並撥打110報警處理,無論事故大小,切勿因車損不知如何處理、認為損害不嚴重,或認為可交由車損保險處理等理由擅自離開現場,以免因未依規定處置而面臨法律責任,影響自身權益與他人安全。(照片記者鄭瑞芳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