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檢狂飆蛇行闖紅燈撞車倒地 警冷靜尾隨趁隙強勢壓制逮53歲男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高雄市前鎮警分局一心路派出所員警,前(4)日晚間9時許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巡邏經過南華路一帶時,發現53歲沈姓男子,騎機車卻明顯有搖晃、形跡可疑的情形。前鎮警分局表示,員警依法示意沈嫌停車受檢。不料他假意配合後突然加速逃逸,沿途蛇行、數度逆向行駛,罔顧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最後強闖紅燈撞上直行自小客車,當場人車倒地。員警也趁隙上前逮人。
前鎮警分局表示,當時員警面對沈男危險駕駛、拒檢逃逸等行為,未貿然高速追逐,而是秉持兼顧執法效能與交通安全原則,保持安全距離、冷靜尾隨蒐證,持續掌握逃逸動向,伺機攔查,避免急迫追緝而衍生更大危害。但沈男行經南華路與南江街口時,竟加速闖越紅燈而撞上直行的自小客車,當場人車倒地。
警方表示,沈男倒地,所幸對方駕駛未受傷。但他一度企圖逃離現場,在後的員警見狀立即上前控制,迅速將他壓制,防止再次逃逸。員警隨即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檢視沈男傷勢,初步評估並無明顯大礙,後續未送醫治療,由警方帶回警局偵辦。
前鎮警分局表示,沈男到案後主動交出毒品安非他命1包,並坦承數日前曾施用海洛因及安非他命等。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後,也呈現陽性反應。全案訊後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警方表示,針對沈男沿途交通違規行為依法舉發,包括「拒絕攔檢稽查」,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闖紅燈」,依同條例第53條規定,最高可處5400元罰鍰;「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共3次,依同條例第45條規定,最高合計可處5400元罰鍰;「危險駕駛」,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另外沈男涉及10年內第2次「毒駕」,依同條例第35條相關規定,可裁處21萬元罰鍰並沒入車輛,各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8600元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黃元民強調,拒檢逃逸、危險駕駛等,不僅挑戰公權力,更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警方執法絕不躁進,始終以用路人安全為優先,秉持冷靜判斷、果斷處置原則,對任何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必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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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員警如何逮捕拒檢逃逸的沈姓男子?
高雄市前鎮警分局一心路派出所員警於11月4日晚間9時許,在南華路一帶發現53歲沈姓男子騎車形跡可疑,示意停車受檢時,沈男假意配合後加速逃逸,沿途蛇行並數度逆向行駛。員警考量執法效能與交通安全,保持安全距離尾隨蒐證,未貿然追逐。沈男在南華路與南江街口闖紅燈撞上直行自小客車後倒地,員警趁隙上前將其壓制逮捕。到案後,沈男坦承吸食毒品,並主動交出毒品安非他命1包,毒品快篩呈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偵辦。
沈姓男子因何種交通違規行為被舉發?
沈男因拒絕攔檢稽查、闖紅燈、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3次)、危險駕駛以及毒駕等行為被依法舉發。這些違規行為合計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8600元罰鍰。
沈姓男子在事件中是否受傷?
沈姓男子在撞車後人車倒地,經救護人員到場檢視,初步評估並無明顯大礙,後續未送醫治療,由警方帶回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