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射擊影片曝光還恐嚇元首 台中男落網檢方聲押
📋 重點摘要
●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因在社群平台張貼持槍射擊影片並恐嚇國家元首,遭警方拘提到案。
●
警方在陳男住處查扣改造手槍、空氣槍及子彈等證物。
●
檢方訊問後,認為陳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公眾罪,犯罪嫌疑重大。
●
檢方認定陳男有逃亡、滅證及再犯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
相關組織:
台中地檢署
記者陳招宗/台中報導
影片驚見持槍射擊還嗆聲恐嚇 台中男遭逮檢方聲押。(圖/陳招宗 攝)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台中一名陳姓男子涉嫌在公開社群平台張貼持槍射擊影片,甚至出言恐嚇現任國家元首及不特定民眾,台中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揮警方追查,昨天(16日)將陳男拘提到案,並查扣改造手槍、空氣槍及子彈等物。檢方今天訊問後認定涉案情節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台中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通報,發現陳男疑似在公開社群網路張貼持槍射擊影片,並涉及恐嚇現任國家元首及不特定公眾等情事,檢察官蔡承翰隨即指揮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警方經蒐證後,於16日拘提陳男到案,同時查扣改造手槍、空氣槍及子彈等相關物證,進一步釐清槍枝來源及男子在網路上的言論、行為。
檢方今天訊問陳男後,認為他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持有非制式手槍罪,以及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第305條恐嚇罪,犯罪嫌疑重大。
台中地檢署指出,陳男所涉部分罪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反覆實行同一犯罪的可能,因此認定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今天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強調,網路絕非「法外之地」,任何公然亮槍、試槍,或以言論恐嚇國家元首及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都將依法追究。對於破壞社會治安及挑戰公權力的違法行為,檢方將持續即時掌握、積極蒐證,依法從嚴、從速偵辦,以維護社會安定及公共安全。
更多新聞推薦
🤔 讀到一半,先表個態?
🎯 搶頭香!這篇你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