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戶送米、爆米花 冬山鄉村長候選人涉賄選5萬交保
宜蘭冬山鄉村長候選人為何遭指控賄選並交保?
宜蘭縣冬山鄉一名陳姓村長候選人,被指控在長達約一個月期間,假借發放物資的名義,挨家挨戶贈送蓬萊米、麵條、罐頭、爆米花及飲料等禮品,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宜蘭地檢署於10月12日指揮警調單位進行搜索並傳訊相關人士,查扣了大量物資。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陳姓被告涉嫌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因此諭令其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宜蘭縣冬山鄉陳姓村長候選人涉嫌假借發放物資名義,持續長達約1個月挨家挨戶送出蓬萊米、麵條、罐頭,連爆米花、飲料都成了送禮品項,宜蘭地檢署12日指揮警調搜索2處、傳訊9人,查扣大批物資,經檢察官漏夜偵訊,諭令陳男5萬元交保。
宜檢指出,肅貪執行小組檢察官曾尚琳指揮宜蘭縣刑事警察大隊、羅東分局、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台北市警士林分局偵辦冬山鄉某村長陳姓候選人涉嫌假借發放蓬萊米等物資名義賄選之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於12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2處所,傳訊通知共計9名相關人士到案,並查扣蓬萊米、麵條、罐頭、爆米花、飲料等相關證物。
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其中陳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 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令交保新台幣5萬元。
宜檢呼籲,公平的選舉不容金錢及利益介入;賄選不限於現金,發送物資、走路工、招待旅遊或餐宴、贈送禮品禮券、代繳費用、免費接送或提供勞務等,只要與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構成犯罪。
對於任何企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破壞選舉公平之不法行為,宜檢必將深入追查、嚴查速辦;民眾亦應堅守「不買票、不賣票、不接受賄選」原則,若發現賄選情事,請勇敢提出檢舉,共同捍衛民主價值。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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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米和罐頭,村長候選人還送了哪些東西?
該名村長候選人除了贈送蓬萊米和麵條外,還送了罐頭、爆米花以及飲料等物品,作為發放物資的一部分。
檢方呼籲民眾在選舉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宜蘭地檢署呼籲,賄選不限於現金,發送物資、招待旅遊或餐宴、贈送禮品等,只要與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構成犯罪。民眾應堅守「不買票、不賣票、不接受賄選」原則,並勇敢檢舉賄選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