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瑪莎拉蒂案」全案定讞,對判決結果,當事人母親宋媽媽今天(31日)說不能接受也得接受,盼回歸正常生活。和解後,對方希望獲得原諒,兒子留下眼睛斜視的傷害,他應該只能選擇遺忘。

宋姓男大生民國110年11月7日凌晨,開車行經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河南路口,變換車道時,擦撞李韋霖駕駛的瑪莎拉蒂轎車,遭車內車主兒子張敦量及乘客陳勁豪等人毆打成重傷。張男被依殺人未遂、強制等罪判9年徒刑,張撤回二審上訴定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依照傷害至重傷罪,判李男、陳男各3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後,全案定讞。

宋媽媽今天受訪表示,此案歷經5年之久,對方不斷上訴想減緩刑責,對此憤恨不平卻也無奈,判決結果不能接受也只能接受,希望能早日回歸正常生活。和解後,對方希望獲得原諒,但兒子應只能選擇遺忘。宋媽媽說,相關罰則處罰金部分,已釋出最大誠意提供分期付款,卻仍有人常延遲付款,對此也並未追討,但若持續如此,將採取其他動作。

對兒子現況,宋媽媽說,目前兒子生活可自理,但學業受到耽擱,還不能畢業,此事也留下眼睛斜視的傷害。現在兒子正學習獨立,畢竟得自己面對未來人生。(寇世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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