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室內空品!劉建國與室內環品協會提出四大修法訴求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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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劉建國與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呼籲修法,將「乾淨、安全的室內空氣」定位為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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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已立法15年未修正,面對疫情與極端氣候,法規需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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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訴求包含確立人權與政府責任、建立風險分級保護敏弱族群、導入智慧監測及改善制度,並全面檢討標準與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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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效仿國外,透過補助、獎勵取代罰則,並優先保護幼兒、長者、病患等高風險族群。
相關人物:
劉建國
相關組織:
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
(記者陳昌毅/雲林報導)立法委員劉建國與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在立法院共同舉辦「改善室內空品」記者會,邀集中山大學環工所袁中新教授、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邵文政教授、台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及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鄭仁雄榮譽理事長,從國際人權、敏弱族群、智慧監測及法規制度等面向,檢視台灣室內空氣品質治理缺口,並共同提出四大修法訴求。
立委劉建國表示,每個人平均一天的時間,其實都待在室內,尤其過去疫情期間,大家待在室內的時間更是大幅提升,這顯示出室內空品的管理與改善也不能忽視。尤其2025年在聯合國總部舉行的健康室內空氣高階活動,已經啟動《全球健康室內空氣宣言》,並將「乾淨、安全的室內空氣」明確定位為基本人權。
劉建國指出,台灣在民國一百年已經制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當時是具有高度前瞻性。然而,室內空品法立法至今15年間,完全沒有再修正過。他認為台灣歷經COVID-19疫情以及當前極端氣候高溫下,法規絕不能一成不變。
因此劉建國認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應該盡速修法,並提出四大重點呼籲:第一,確立健康室內空氣的基本人權與政府責任;第二,建立風險分級制度,優先保護敏感族群;第三,建立智慧監測、數據品質及主動改善制度;第四,全面檢討標準、標章、教育宣導及改善資源。同時劉建國強調,環境部不能像過去一樣,想藉由罰則來達到改善,應效仿國外,透過補助、獎勵甚至是稅務減免方式,提高室內場域改善空品的意願。
中山大學環工所袁中新教授表示,健康室內空氣的人權治理至少包含可近性、敏弱優先、知情權與可問責性。人權化不是要求所有場所達到零污染,而是要求政府提出明確目標、分階段改善、公開進度,並確保弱勢族群不因成本被排除。
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邵文政教授指出,幼兒、長者、病患及慢性病族群往往最無法自行選擇環境,因此制度必須提供更高一層保護。他建議三年完成敏弱場所基線盤點、五年優先改善高風險場所,並以輔導、補助及共同採購降低第一線負擔。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蔡尤溪教授強調,智慧監測並不是讓便宜感測器取代專業檢測,而是以連續數據找問題、標準方法作判斷、AI協助改善。當制度建立設備分級、校正、資料格式與第三方驗證規則,也可帶動感測器、空調過濾、雲端平台、維護服務、節能績效與ESG揭露等「空氣經濟」。
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鄭仁雄榮譽理事長表示,現行制度仍存在母法缺乏週期檢討、管理對象未充分反映風險、定檢難以描述長期暴露、標章健康代表性不足及跨部會權責分散等問題。未來應建立普遍自主管理、風險優先管理及法定查核執法三層制度,做到低風險減負擔、高風險加謢。(圖/記者陳昌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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